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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林業廳職工醫院原副院長葉保福等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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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日】1、葉保福,雲南省林業廳職工醫院原副院長。因向上級寫了7封反映法輪功的真相,被非法抓捕,判勞教2年,其女兒也被非法關押一年。去年8月就已到期,但勞教所以「不轉化就不放」為由,到期不放人。葉保福為抵制超期關押,絕食20多天,身體極端虛弱,現情況不詳。

2、周模方,雲南省林業學校副教授,周教授的妻子亦為雲南省林業學校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和平地向廣大被謊言矇蔽的世人講法輪功的真相,周模方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其妻子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夫妻雙方均被勞教期間,女兒只能靠親友照顧和接濟。2002年11月周教授又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近來不知得了甚麼病(本人過去身體非常好,教體育課,從來很少生病),全身浮腫,家人要求保外就醫,監獄方以「不轉化不能保外就醫」為由,不讓其保外就醫。

3、魏雲梅(女),50多歲,堅定修煉大法,依照《憲法》,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於2002年5月3日被非法抓捕,判刑5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迫害。在獄中,該弟子堅貞不屈,正告邪惡, 講「真、善、忍」沒錯,修煉法輪功沒錯,堅持煉功,並向犯人洪揚大法,告訴她們「真、善、忍」與做人的道理,講清大法真象,被犯人親切地稱為「法輪功大媽」。幾個月後,出現嚴重心臟衰竭症狀而休克,於2003年4月被保外就醫一年。出獄後,堅持煉功學法,不幾天就恢復了健康,又積極投入揭露邪惡、講清真象、救度眾生的洪流中。2003年11月再度被非法抓捕,一直在雲南省第二監獄醫院迫害,現在生死不明。

4、繆青(女),原雲南省工藝美術學校教師,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於2002年11月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繆青已多次絕食,這次絕食她被隔離關小號,絕食第四天,被以非人折磨─灌食相威脅,她喝了少量牛奶,同時因抗議包夾摔傷了腿而住院治療,情況不明。惡徒不准家屬探望。繆青的愛人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差在外,幼子正上中學,只能靠老父親照管。丈夫痛失賢內助,老父親思愛女,孩子念母,哭不堪言。

5、 陳煥麗(女),昆明市工人療養院會計。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2002年5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迫害。愛人早年病故,與子相依為命。現在孩子孤身度日。

6、陳玉林(女),雲南省探礦機械廠退休職工,堅定信仰,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被非法抓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迫害。家中僅剩愛人及孩子淒苦度日。公公年邁多病,無法承受打擊,已病故。

7、鄧家鳳(女),堅修大法,依照《憲法》賦予的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迫害。家中老人年事已高,此事一直瞞著老人,擔心老人難以承受。

8、陳小乖,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2000年10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至今。

9、李雲富,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2000年10 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至今。

10、史喜芝(女),雲南省食品公司車隊退休職工。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因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救度著被謊言毒害的眾生被非法抓捕,判刑四年,關押在雲南省第二監獄迫害至今。

11、曾紹蘭(女),雲南省建築公司退休職工。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因和平地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象,被抄家迫害。一個月後,即2002年8月6日去世。

雲南省第一監獄對外名稱:雲南金馬機械總廠;地址:雲南省昆明市東郊金馬寺
電話(總機):5154454

雲南省第二監獄地址: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2號 郵編:650024
監獄長:王齊 監獄長助理:許力 教育處處長:楊西亭
電話:5126217、5126219、512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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