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秀玲,女,52歲,住址煙台市芝罘區福源路203-9,原籍山東省文登市宋村鎮渠格村人。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於2003年9月1日被煙台市公安局芝罘區分局610歹徒綁架到煙台洗腦班強行洗腦,因不放棄修煉大法,被以所謂「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藉口非法關押在煙台市芝罘區看守所,其間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遭到惡徒酷刑折磨致疾。
2004年3月4日以610頭目李X及看守所頭目張X為首,將賀秀玲送進煙台市毓璜頂醫院,賀秀玲拒絕藥物注射,610、看守所與醫院串通一氣,強行給她注射藥物,做手術腰穿刺,導致賀秀玲死亡,這一切違法行為都沒有通知家屬。
賀秀玲的遺體至今仍存放在煙台殯儀館,無人過問,家人申訴無門。
在此強烈呼籲國際正義人士、人權機構、政府組織、醫學界人士等來煙台實地調查,澄清這不白之冤,幫助譴責制止江氏集團對無辜百姓的殘酷虐殺,將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繩之以法,還正義、公道於天下。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4/49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