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在勞教所的授意下,在七大隊長何強的直接指揮下,警戒科以王鐵軍為首的十多名男惡警用三十萬伏的電警棍毆打法輪功學員,有二十多人被上大背銬,多人被踢傷、電傷,銬傷。法輪功學員王玉紅手臂留下殘疾。
特別是,八中隊女中隊長洪偉陰險、狠毒,全無女人的同情心,把68歲的老太太臉部當時電起三個大泡,李淑梅被電得拉到褲子裏。七中隊隊長穆振娟看到這些男惡警的行徑竟覺得過癮,主動邀請迫害本中隊的法輪功學員,結果七中隊有法輪功學員的門牙被打掉兩顆、不能行走。
勞教所要求對於勞教到期的學員簽幫教協議,以證明主動「轉化」,不簽的就加期。七、八中隊多人因此被再度銬傷。七大隊惡警為了不讓自己的惡行被曝光,勒令學員把所有的筆都交上來,寫家信也被惡警看著。
學員每天早上六點四十分下樓,到晚上五點三十分上樓,全天幹活,中午都沒有休息時間,如果完不成任務,就要在車間加班。個別完不成,就拿回宿舍接著幹。一旦完不成,或不按它們的要求做,馬上就變臉,甚至拳打腳踢。早上在操場做操時,經常能看見學員挨打。刑事犯在佳木斯勞教所被利用來作為幫兇,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這麼大強度的勞動中,每天吃的饅頭,不是黑麵,就是過期陳面做的。勞教所有多餘的房間也不讓住,四、五十人擠在一個屋裏,三人睡兩張床擁擠不堪。晚上空氣不好,休息不好。勞教所惡警污言穢語,出口傷人,沒有一點「人民警察」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