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他們開始對大法學員公開監控、抓人及搜家行動。截止12日,有消息傳出,僅黃州城區已知有6名大法學員遭綁架、關押及搜家;有3名大法學員流離失所。遭綁架關押並搜家的是:郵電局退休職工戴友元;商業服務公司職工喻抗美;林業學校職工羅濤;寶塔中學教師劉學紅;赤壁橋一老年女大法學員(暫不知姓名);林業學校一大法學員(暫不知姓名)。其中戴友元因身體因素審訊後放回;據說劉學紅將被綁架到省洗腦班。流離失所的是:王玲、熊進、蘇建珍。實施公開抓人的主要是公安部門;實施幕後策劃的主要是610及國安部門。惡警所到之處,都是眾人隨車同行,實行的是蜂擁而上的綁架加搜查;甚至為了抓人,惡警連續蹲坑達幾十小時之上。
已被非法關押多日的大法學員鄭紅近日被非法定為「煽動罪」而遭起訴(因3月11日在其父的追悼會上念悼詞);大法學員郭麗娜被非法定為組織策劃罪將面臨起訴。
所謂的「3.11大案」的由來
2004年3月11日,是湖北黃岡市外貿局年近七十歲的大法學員鄭忠遭流離失所後被迫害致死的追悼會之日。當日,黃州城近200名大法學員得知消息後,自發參加了追悼會。他們沒有任何參與政治的行為,更沒有違法,影響社會秩序,阻塞交通,只是每人手持一朵白花,整齊的在護送靈車的一段街上,向世人喊出了「尊重人權,停止迫害」、「法輪大法好」的心聲。當日,即由市610向中央610報告,並被定為「3.11大案」。幾日內,外貿局局長被迅速撤職,大法學員5人遭綁架。
大法學員鄭忠被迫害的死因
鄭忠年近七十歲,是黃岡市外貿退休幹部。鄭忠九六年得法修煉之前,患有嚴重的胸膜炎、肺病、高血壓等多種重病,並曾經兩次因腦血栓住院,長期靠打吊針來維持生命。鄭忠在這種生不如死的痛苦中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身上的重病一掃而光,身心健康、道德回升。在這七年多的時間裏,他沒吃一粒藥,沒有打一針,不僅自己的身體健康,也為單位節約了許多醫藥費。在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大法的殘酷迫害中,年近七旬的鄭忠也未能倖免,黃州的惡警曾先後五次將鄭忠關押在看守所,其中一次非法超期關押達七十天。
2002年10月,鄭忠夫妻老倆口被迫流離失所。公安與610仍不罷休,不僅長期蹲坑、跟蹤鄭忠的兩個兒子,還採取電話竊聽,並多次騷擾、恐嚇其兒媳及親家。在強大的精神壓力與經濟來源極其緊張的情況下、在長期流離失所的苦難中,大法學員鄭忠於2004年3月9日不幸含冤離開人世。
3.11後的系列迫害大法學員事件
由於大法學員們敢於面對邪惡之徒講真象,3月12日下午,以市國安局為首的部門開始了對本市大法學員的瘋狂迫害。市國安特務一幫惡警,組成了約十來人的黑幫,他們身著便服,開著民車,在大法學員毫無防備的情況下,3天內就綁架了6、7名正忙於工作和生計的大法學員,大多是老年大法學員。這群惡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私闖民宅,隨便抄家,任意亂翻,比土匪還兇惡。面對惡警們的突發惡行,有些大法學員為避免損失,被迫流離失所。惡警們繼續行惡,他們日夜在大法學員的住處蹲坑,妄圖綁架出走的大法學員。今年3月以來,僅黃州城區就有近15名大法學員遭過綁架及非法關押或強行洗腦轉化。
請全世界所有的善良人幫助思考,並伸出正義之手。
參加追悼會,大法學員們沒有任何參與政治的行為,更沒有違法,沒有影響社會秩序,沒有阻塞交通。開追悼會講迫害真象、送花圈、手持白花,是對逝者寄託哀思的方式,是天經地義的行為;大法學員整齊的走在護送靈車的一段街上,向世人喊出了「尊重人權,停止迫害」、「法輪大法好」的心聲,是對迫害者最和平、理性的抗議,何罪之有?他們都是自願參加追悼會,紙花是去世者家裏做了一些,由於大法學員去的人多,後來的人來不及買花圈寫悼詞,臨時到就近的花店現買了一些真花,這也算甚麼組織?江氏集團,本來就是在江××個人的獨裁錯誤決策下,犯下了逆天的大罪。現在這些人不知反悔,還硬要在此事上大做文章,對好人實施迫害,並立為所謂的大案要案,國法何在?!
在此,我們湖北大法學員根據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四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條文,先提出口頭控告,要求追查及懲辦參與迫害大法學員的所有兇手,並賠償精神上及經濟上造成的一切損失。
順應天意民心、伸張正義是各級領導及政法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奉勸湖北黃岡有關部門責任人,你們必須冷靜分析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一、清醒認識法輪大法到底是甚麼。
眾所周知,法輪大法使人心向善,身體健康。法輪大法的傳出,截窒了人類道德的下滑,上億的人按「真善忍」的要求去做,重又獲得了新生。憑心而論,幾年來,湖北黃岡大法學員有沒有偷摸殺搶的?他們究竟參與政治了嗎?他們有沒有組織者?法輪大法已經走向世界,法輪功對人類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是高德大法。《轉法輪》一書現已被譯成20多種文字在世界上洪傳,世界上6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在學煉法輪功,法輪功目前在各國已獲得一千多項褒獎,李洪志先生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現在已在多個國家把江澤民告上法庭,其罪名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中國國內和世界其它各國在對待法輪大法以及大法學員的做法、態度上有如此大的反差,這說明甚麼?
二、各級官員們如何選擇自己的未來。
在打壓法輪功的參與人員中,很多人都在為自己開脫:我們也是上指下派、身不由己呀,我們也得靠××黨給開工資養家糊口啊,我奮鬥到今天這個地位也不容易,我可不想失去它,也不想失去這個錦繡前程啊!可這些理由是法律嗎?
你們抓著這些眼前的利益和所謂的實在的東西不放,今天需要用你們當工具,也許明天會把你們當替罪羊。中國曆來的運動不都是如此嘛。法輪功修煉者所受的迫害是一樁樁一件件確鑿的事實,殺人償命。你們難道就不為自己的將來憂慮嗎?
實際上有很多人也不想打壓法輪功,也想為法輪功學員做點好事,只是受各種觀念和習慣思維的影響,在這種壓力的環境下,有很多的顧忌,誰也不敢出頭做,不知道怎麼做。我們想有些幹部腐敗的時候,面對群眾上訪的時候,你們都會心照不宣,絕不上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怎麼在做真正的正事、好事──關係到自己的未來以至永遠的大事時怎麼就不行了呢?
有很多事情大家的能力範圍內就有很多種選擇,很多種處理方式。就看你怎麼做,怎麼用,怎麼想。其實很多人已經在利用現有的方便條件,採用各種方式維護著法輪功,保護著法輪功學員,抵制著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而且做得很好。總之,只要本著對人負責,對社會負責,對自己和家人的將來以至生命的永遠負責,就會把事情做好。我們每一個人的未來都是自己在今天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