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中旬。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一中隊中隊長劉華直接叫6~7個吸毒勞教人員毒打李洪福。他們把李洪福從舍房裏臉貼地的拖到操場上,按在地上,脫下鞋襪,把襪子塞進嘴裏,用鞋底打臉頰、頭部;用腳踢胸、腹、腰、兩肋,踩背部、腿腳和手臂等,打得李臉部腫脹完全成了一個烏黑的球形,多處內臟器官嚴重受傷。然後他們把李洪福拖進「嚴管組」由吸毒勞教人員鄧平、劉紅光、鄭偉等進行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折磨和毆打,白天罰站,晚上不准睡覺。致使李洪福出現嚴重嘔吐、肚子腫脹、劇烈疼痛等嚴重後果。送到重慶市第九人民醫院搶救,中隊警察對醫生撒謊說是生病住院,重慶市第九人民醫院的主治醫生檢查後一針見血指出:這肯定是被毆打的傷。在醫院裏李洪福基本不能進食,靠輸液維持生命。勞教所怕承擔責任,強迫李洪福家人將其接回家。出院時李洪福體重只有40多公斤。
回家後,他經常嘔吐、腹痛,肚子腫脹,進食量很少,生活不能自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家裏人為其湊了7000多元,在綦江縣人民醫院治療一個多月後因無錢繼續治療出院。至今李洪福身體仍然十分虛弱。右手腫脹裏面已經化膿,不能動彈,只有左手吃飯做事,生活來源全靠父母親和妻子供養。
直接參與迫害李洪福警察主要有:劉華,李其偉,肖興明,田鑫,王成等。
迫害李洪福的吸毒勞教人員主要有:何衛東、鄧平、劉洪光、鄭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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