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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致信吉林監獄要求見到自己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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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25日】

吉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

我是吉林省監獄六監區被關押者的家屬。我父親於2002年7月13日被幾名無任何證件、身穿警服的人持槍要挾,非法關押在前郭縣拘留所,後又在未通知家屬、無律師辯護的情況下秘密進行審判,非法判刑七年送至吉林省監獄。我實在想不出以上程序哪裏符合了國家的法律。

家裏在幾經周折後探知人已被送至吉林,便前去探望。一年前曾見過兩次,確定人已被非法判刑。後來又去數次,均以各種理由搪塞,不許接見,會見室說法輪功歸教育科管,教育科說:會見室讓見就見,不讓見就不能見。搪塞推托。如此一個機構竟沒有一個管事的?還是都是些不敢管事的?如此推三推四,令人費解。

今年7月15日,我們又去探望,又被會見室推到教育科,教育科說是沒寫甚麼甚麼書(總之是些悔過之類的東西),不許見。這我就更不能理解了,一個以「真善忍」為準則行為處世,以「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為目標要求自我的好人,要悔過一些甚麼?過在何處?讓他放棄、決裂甚麼呢?與好人的標準決裂嗎?這也不是監獄的宗旨呀。我聽說監獄是讓犯了罪的壞人與罪惡決裂變成好人的地方,而不是讓一個好人放棄真誠、善良、忍讓去做一個壞人。

我又聽聞監獄內對好人的迫害簡直無所不用其極,動輒打罵,施以酷刑。據說一位叫劉成軍的修煉者就冤死於獄中。那麼那些所謂的執法者是不是犯下了侮辱他人人格、危害他人生命、虐待被監管人員甚至是殺人的滔天大罪呢?殺人者逍遙法外,一群好人卻在酷刑下受著煎熬,對於執法者我們無法信任。

我也希望執法者能夠尊重基本人權,不要殘害無辜助紂為虐。希望你能妥善處理此事,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說法。

假如你說了也不算,那我們將一直向上反映情況,直到見到我父親、看到我父親平安歸來。我相信中國的法律不是一紙空話,也相信天理昭彰,邪不勝正。

出於對家人人身安全的考慮,我們強烈要求會見被監管的家人。

吉林省農安縣楊樹林鄉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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