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國護照有效期是2001年6月17日。我於2001年5月25日到中國駐悉尼領事館辦理護照延期,我把護照、填寫好的表格和照片遞進窗口,裏面的工作人員看看護照,寫給我一張取證單,號碼是199460(見照片),取證日前一欄寫著「等通知」,我就問他甚麼時候取護照,他說:「你回去等通知。」我問:「為甚麼?」他不回答我。於是我想辦法找到值班領導,一位姓具的領事,我把取證單給他,說:「請幫我問一問為甚麼我延期護照要回去等通知?」他說:「你缺手續。」我解釋說我的手續是全的,於是他給裏面打了一個電話,之後,他指指門口,很不友善地說:「你特殊,你是外面的。」之後就不理我了。他意思說我是屬於為了停止鎮壓而靜坐在中國領館外面的法輪功學員。
過了幾週的一天晚上,姓具副領事打電話給我,問問是不是修煉法輪功的,「是」我說,「但這和延期護照有甚麼關係嗎?」他說:「當然有,上面有規定像你這種情況都要寫保證的。」我說寫甚麼保證?他說:「你保證不在領館門前靜坐,我們就考慮給你延期護照。」我告訴他是因為江澤民政府迫害死了那麼多的無辜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我們在告訴世上的人政府錯了,才靜坐在領事館門前的。我不會寫任何保證的。江政府不鎮壓法輪功了,我自然就不去領事館門口靜坐了。他說:「我給你時間,你好好考慮考慮。」我說:「沒甚麼考慮的。」
又過了些日子,我去領事館找具領事,當天他沒有時間。第二天上午,我去了領事館二樓的接待室,具領事一手拿著護照,一手拿著保證書,說:「你考慮過了沒有,只要你寫保證不煉法輪功了,不在領事館門前靜坐了,我就給你延期護照。」我說:「我不會給你寫保證的,有甚麼明文規定煉法輪功的不給延期護照,你給我寫一個不給延期的理由。」他隨手把護照遞給我說:「這是上面的規定,你不寫保證沒辦法,不能給你延期護照。」我交上去的是有效護照,而具領事還給我時已經是2001年9月17日,是一個過期護照了。江政府剝奪了我做中國公民的權利,同時使我變成一個沒有國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