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在《在2003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時說:「……那麼,作為大法弟子來講啊,實際上,你們是在這種環境中啊,得到了一個錘煉、證實法、顯耀你們大法正覺的威德的機會;而真正被毒害的卻是其他的眾生,他們將真正的失去生命……。」記得有一次我跟一位朋友講真象,我首先告訴他我為甚麼冒著生命危險給他講真象,為甚麼讓他及親朋好友記著「法輪大法好」。然後告訴他這場迫害如此的殘忍,聽後他深受感動,把我給他的真象光盤一晚上跑了兩家親戚放,同時再三叮囑他的親戚把真象傳給他的親戚的親戚……,真正的起到了一個活傳媒的作用。
這讓我想起了九九年我們洪法時,不也是親傳親、友傳友的傳開的嗎?尤其是走過彎路的同修講清真象時一定要講清這場迫害對聽真象人的危害。
再一個就是在講清真象時,千萬不能講的太高。不要千篇一律的用一種話題講,要按照年齡、職業等講。師父在《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講「任何人在講清真象中談高了都是不理智的在起破壞作用。如果不聽勸阻、太執著了,那可能幹的壞事就會大,就會被魔利用。如果你真的在這件事情上犯了罪了,那說不定魔就要把你弄下來。」正法到了今天,我們都應該清醒的知道該讓常人知道甚麼。我們在修煉中出現的許多神跡,許多只有我們大法弟子才能感受和領悟到。如果你把這些講給常人,有的不但不相信,還有的當成了詆毀大法的話柄,同時向內找一找,是不是我們在講真象中也表現出了歡喜心和顯示心?
還有一點,在講清真象時,要利用常人的法律講給那些文化層次比較高的人。中國政府在鎮壓法輪功時,違背了許多國際法律及相關條文,也違背了中國的憲法、刑法、檢察官法、警察法。明慧網上有許多相關的法律章節,請同修也了解一下。
以上是個人的一點粗淺認識,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