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連市公安局開發區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原本警察是維護人間正義,為人民營造更好的生活工作環境。但是,我所見到的卻不是這樣的,親眼所見讓我感覺自己不再是人民信賴的正義維護者,而成了江氏集團的一名打手。特別是鎮壓法輪功以來,我覺得自己是土匪的一員。自從接觸法輪大法弟子後,我才真正認識到當今的警察不僅是土匪,更是虐殺善良的兇手。我驚醒的發現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給自己送葬。
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大連市開發區610辦公室對當地的大法弟子做了很多壞事,特別是近些年在開發區公安局政經保處劉巍處長的領導下,犯下滔天大罪。他們對大法弟子進行毒打、電擊、酷刑、野蠻灌食,大法弟子李忠民、陳勇等等被迫害致死,都與趙謙、劉巍、孫德順、劉東等人有直接關係(這些在明慧網上都有報導)。我真正開始反省自己的行為是從下面的事件開始的。
2002年元月4日下午4點,在大連市開發區610辦公室主任孫德順和分局政經保處處長兼610副主任劉巍的帶領下,防暴部隊開著近20輛大小車,將大連市開發區遼寧街4號大院全部包圍。每隔10步一對荷槍實彈武警,把大院圍得水泄不通。武警都就位後,劉巍、孫德順帶領警察開始撬門。門打開,警察進屋後,開始搜查證物。參與的警察多得只能斜肩而過,有的翻箱,有的翻衣服櫃,……,凡是能放物品的地方都翻遍了。
我看到許多警察一邊翻東西,一邊順手往自己兜裏揣,而且個個一副窮凶極惡的嘴臉。這種行為我很反感,既然辦案就應該像辦案的樣子,怎麼能像土匪一樣趁火打劫呢,所以我就獨自站在旁邊不想參與。
當時屋裏一共四個人被抓,有兩個男青年,兩個老太太。兩個男青年是從黑龍江省鶴崗市過來的,主要是抓他倆。在劉巍的指使下,其中一個才20多歲的男青年被打得面目全腫,鼻子眼睛都難以辨認了,真是慘不忍睹。一個老太太是這家的主人於老太太,另外一個是這家主人的妹妹王曉芝(不煉法輪功),她是從海南來姐姐家取錢的。
四個人一起被抓到了大連市開發區哈爾濱路派出所。兩個男青年由於煉法輪功,被送回黑龍江省鶴崗市關押。來取錢的妹妹王曉芝,不煉法輪功,劉巍竟然也給送進了大連姚家看守所,關押了28天。王曉芝從看守所出來後,向派出所要當時派出所替於老太太保管的近3萬元錢和物品,劉巍野蠻的回絕不還給她,並威脅她:如果再要錢就再把她送進看守所。這位農村婦女哪裏經得住這樣的驚嚇,不敢要錢,甚至當時搜走的隨身攜帶的600元錢(沒有上賬)也不歸還給她,據說她兩手空空、獨自回海南了。
而這家主人於老太太僅僅因為煉法輪功,自己在家寫「法輪大法好」的條幅,就把她在派出所扣押了四天,從2004年1月4日下午到1月7日晚上9點。按中國憲法規定,派出所不管任何犯法人員在24小時之內必須拿出結論;如果拿不出犯罪的證據,就得放人,否則將是執法人員在犯法。當時劉巍等人強逼於老太太將被抓時間改為1月7日,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遮掩。最後在沒找到甚麼「證據」的情況下(老太太也沒有出去張貼、也沒有出去宣傳),就給送進了大連市姚家看守所,後來被判了三年勞教,又送到馬三家教養院。真是讓人很難接受,僅僅因為這個信仰問題就無辜的讓70歲老太太在教養院裏呆三年時間,是死是活誰能保證。
後來,這個老太太不長時間因病放了回來,聽說原來她很胖,現在差不多瘦了40斤,人脫了形。我心裏很難過,我能想像得到在看守所和馬三家教養院她是如何度過的,我的良心開始自責。而當時派出所替人家保管的錢和物,老太太向劉巍要了好幾次,劉巍就是不給(這是老太太的私有財產竟然也無故扣留)。
一個孤零零的老太太,沒有生活來源,家裏被洗劫一空,她如何在以後的日子裏生活?面對她一臉的難色,我開始問自己:你是在幫人,還是在害人?警察是人民的衛士,還是強盜土匪?
我從跟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知道了很多關於法輪大法的事情,這也是我真正認識大法的開始。我自己也在思量,為甚麼在1999年鎮壓法輪功之前,法輪功受到全國人民的喜愛,沒有聽到甚麼自殺、自焚的;99年7月以後,甚麼髒事、壞事都出來了;現在全世界只有中國鎮壓法輪功,而法輪功在其他國家卻得到了上千項褒獎。這只有一個解釋:江澤民在騙人,它在利用所有的國家機器和自己的權利在騙全中國的人。
我後來看了很多大法的書籍,懂得了很多道理。也為自己以前幹的事情後悔、後怕。我真心的告誡那些和我一樣的警察同行們,請停下你們舉起的電棍,好好看看法輪大法的書籍,別再幹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了。否則真的是自掘墳墓呀!江××不為自己留後路,咱們可是有家有口的人,不為別人,為了自己,為了家人,千萬別再幹了。現在天災人禍風雨四起,警察圈子裏的怪事、禍事越來越多,眾位請三思而後行吧。
我想借明慧網向法輪大法的師父致以最高的敬意:李老師,我雖然以前幹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我發誓以後再也不做對大法不好的事情。不管您承不承認我,我從內心裏把自己當做您的弟子,看書做好人。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9/51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