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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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5日】為甚麼要履約?無論是重如山的誓約,還是輕輕的口頭承諾,至少在古代,哪怕是並不算遙遠的幾百年前,人們對承諾鄭重而嚴肅,諾不輕許,言出必行,不論時日長短,不講條件代價。「一諾千金」並非誇張的形容,而是恰如其分的描述。

一個生命的未來,自己決定,自己選擇。那麼承諾一旦作出,作為一個生命,宇宙就已經按照你的諾言、這個願望重新安排了你的未來,和等待你承諾兌現的人的未來,別人的未來已經因你而改變。如此,已經等於欠下別人的未來一筆債,諾言有多重,債務有多大。善者得善,實踐了承諾者,將得到一切生命的讚許;不兌現諾言者,將承擔別人的未來,付盡自己所有能付出的代價。現在,人們往往能看到前者,而看不到後者,因此,有人輕易的食言、毀約,而不知道,自己將因為毀約而付出更大的代價,因為,毀約還有欺騙的罪。

所有來在人間的大法弟子,都是承載著自己宇宙體系全體生命的生命而來的,甚至承負著更多生命的命運,都曾經向這些生命發誓要救度他們的,責任之大,難於言表。還在家裏等待結束的同修,大家都在等著你們,你曾經的神聖誓約兌現了之後,這一切才會結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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