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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蘭市看守所綁架無辜 栽贓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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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30日】我叫林鳳榮,在2004年6月4日晚10點30分,我和丈夫王文鵬回家。剛走到樓下被一群惡警圍住,非法綁架。惡警把我兜裏的鑰匙搶走,在我家搶走大法書、講法錄音帶、電腦、打印機、優盤一個、掌上讀一個、現金7000元、租樓房一年協議一份(價值3600元)、小切刀一台、手機二個、BP機一個、電線插座一個、孩子學習用的飛利浦單卡收錄機一台、雅聲小收錄機一台、新書包一個、藍色花兜一個、打印機用的鼓6-7個、碳粉大概10盒、鉗子二把、螺絲刀子二把、小鑷子二把、壁紙刀一把、小電池16個、200卡2張(價值60元)、共計價值兩萬餘元。他們還搶走了戶口本、我們倆的身份證、我的一寸照片4張、生活用的剪子一把、家庭用的小電話本一個、我們家的一對皮箱被撬壞。

我被兩個惡警強行往車上拖,拖到車門口我不上車,一惡警硬往車裏推,另一惡警從另一側車門上車,在車裏在我的背後拽頭髮往車裏拽,前面一個惡警往車裏推,後面惡警拽我的頭髮,把我給拖上車,到舒蘭市鐵東開發區派出所,到那後我就開始胸痛,我就用手捂胸,惡警問我甚麼,我也不說話。不知道幾點後又把我送到公安局,問我甚麼我就是不說話,天快亮了,一看問我甚麼我也不說話,惡警就把我送到拘留所。

到拘留所後,胸痛得很厲害,咳嗽就得用手捂胸,胸被惡警推青了,拳頭印還在胸上,我的右腿膝蓋,右手肘關節處都青了,腿痛得蹲下站起來很吃力,現在膝蓋、手肘關節處還痛。我被綁架上車後,看到王文鵬被一群惡警打倒在地,被綁架到鐵東開發區派出所,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和鐵東開發區惡警對王文鵬進行逼供:「關公背劍」、用膠皮棒打得滿身滿臉都是傷,後被送到看守所。舒蘭國保大隊和吉林市國保大隊惡警聯合對王文鵬進行迫害,關公背劍、坐老虎凳,更為殘忍的是把嘴堵上,從鼻孔裏灌芥末油。

在拘留所裏有位因經濟案被拘留的人,問我:姐,你和姐夫是從小的嗎(意思是我們不是再婚的)?我說:是呀。他說你們被抓時很多人都在圍觀。警察說:王文鵬這個妻子是第二個,也練法輪功把他第一個妻子給殺了。我對他說:他們是在造謠,如果他把妻子殺了,不早就抓起來了。法輪功不准殺生,《轉法輪》書中第七講就說不准殺生,他怎麼能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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