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慶華、李思金二人還惡語攻擊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這些惡人連轄區的小學員也不放過。以「再煉就開除你的學籍」相威脅,經常指示惡人去學校騷擾小學員。還強迫這些年僅八、九歲的孩子寫所謂的「保證書」。
他們為達到所謂鏟除法輪功的目地,在全辦事處範圍內進行人人都寫「不煉法輪功,與法輪功劃清界限」的保證書和反對法輪功的簽字等洗劫式的大迫害。對所有煉過法輪功的人實行24小時監控,不讓離開轄區。為防止學員上訪,有的學員被沒收了身份證和戶口本,有的被強迫交了押金、還停發了工資。
在他們的瘋狂迫害下,大法弟子羅秀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趙氏三兄弟分別被非法勞教兩年、李開亮被非法勞教兩年等。
劉慶華、李思金等的這些邪惡行徑剝奪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信仰自由權和上訪的權利。公民連祛病健身的權利也被剝奪了。他們迫害的是人間的正義、人類的道德。希望看到此文的善良人們告知迫害過大法弟子的惡人,望他們早日停止犯罪,改邪歸正,彌補給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傷害,為他們將來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