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坊鎮開了一次全鎮書記、村長擴大會議,會上傳達,河北省公安廳懸賞10萬元尋捕兩名受害者,想推翻此案,還要對二人再罰款4千元,然後勞教。
他們還想不惜一切代價找到汪、瞿兩位目擊證人,威脅他們作偽證,說事發當天他們幾個被綁架的人沒有分開(何雪健沒把兩個受害人帶走),推翻二人的指控。他們還對其他受害者和家屬進行恐嚇,說把三千元罰款退還,至今沒有兌現。他們包下村裏一個飯店大吃大喝、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飯店老闆是龐連軍。
2005年12月16日下午,村裏廣播通知兩名受害人取掛號信。知情人透露是檢察院來的,內容不清楚。
涿州市東城坊鎮(區號 0312)
西曈村惡黨村支書 楊順 3796113
楊順二妹 3796029,二弟楊華 3796678,大姐 3796933,三弟 沒電話
其他村幹部:
村委會主任 修佔忠 3796173
村公安員 於恆彬 3796535
副主任 王亞正 3796369
副主任 馬再田 3796396
會計 陳尚文 3796185
出納 劉克山 3796395 379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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