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臘月初,片警張志朋把杜桂蘭的丈夫和小兒子(小名鐵蛋,二十歲左右)抓扣到南大營派出所毒打,並用了酷刑「大背扣」,當時她的小兒子就昏過去了。惡警威脅只給他幾天期限必須找到他母親,而且還勒索了三千元作為押金。
2003年臘月24日晚7點多鐘惡警張志朋打電話,通知家人杜桂蘭已經跳樓身亡。當萬分震驚的家人趕到現場時,只見現場由惡警看守,不許家人靠前也不許說話,更不許哭。在沒有告知家屬的情況下,晚上8點多惡警把屍體拉到解剖室做了解剖。解剖之後才允許家屬看,令人慘不忍睹:杜桂蘭的頭部剃光後被揭蓋,全身一絲不掛,腹部有被繩子縫過的痕跡。
家人問:人死了為甚麼還要解剖?當時在場的有惡警張志朋、呂建峰和一個市局的人,市局的那個惡警說解剖是法律程序。他們不允許家人給杜桂蘭穿衣服,當向家人索要一百元的穿衣服錢時,家人不配合,市局的那個惡警大罵。當家人要求把死者帶血的衣服拿回燒掉,惡警不允許。第二天上午火化,火化時不許家人靠前,也不許哭泣說話,火化全部費用由押金三千元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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