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寫退黨聲明是很嚴肅的事情,作為大法弟子應該堂堂正正、莊重的去做。所以除去那些確實不便用真實姓名的外,其他的大法弟子都應該用自己的真實姓名。
另外,還有部份同修寫的退黨退團聲明完全和師父的聲明一模一樣,連題目都一樣,我覺得這樣寫十分不妥,我們怎麼能把師父的話當成自己的話來說呢?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不妥之處請指正。
附:另一位同修寫的關於字跡潦草的提醒
近來收到同修送來的大量稿件,其中很多字跡潦草,難以辨認,有的內容不完整,關鍵信息丟字、落字,造成部份內容無法投稿,甚至無法採用。故此借明慧一角向寫稿的同修提醒,希望能引起重視,否則白白浪費時間,同時還擔著一定的風險,卻不能發揮其效力,甚為可惜。(其實明慧也多次登載文章指出此種情況,但還是常有此現象,很可能是同修沒有看到或未能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性,沒注意修正自己。)
希望同修無論做甚麼事時,能夠替他人考慮,也為整體考慮、負責。大法弟子做任何一件事都是自己修煉狀態和真實心性的體現;大法弟子要能夠善於從中看到自己的問題,自覺從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