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希峰,男,60歲,在修煉大法前,曾經患有腦動脈硬化、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曾三次大出血)、糖尿病,尿糖4個+號、引起視力減退,心臟不時難受,1995年3月份住院50多天,住院費7000多元,也沒治好,醫生說回去慢慢調養,在治療、飲食上告訴了很多注意事項。楊希峰做科室工作,下班回家累的不行。1995年在熟人介紹下修煉了法輪功,煉功幾個月後,身體有了明顯變化,飲食上稀的、硬的、涼的、甜的都沒事,和沒病前一樣,正常上班。1998年初利用星期天到肥鄉縣、磁縣洪法,當天騎自行車往返150多里,中間還不休息也不覺累,自從修煉後沒有吃過一粒藥,給單位和家庭都減少了經濟負擔。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受迫害以後,派出所、辦事處、單位、居委會不法人員不時的干擾他。楊希峰為了告訴人法輪大法好,2001年8月30日晚上散發真象材料,被叢東派出所非法抓捕。當天晚上9點多,叢台分局安振志和叢東派出所閆俊仁帶兩輛警車6個人去抄家,強行拿走16盤磁帶、所有大法書、真象資料、銅香爐、身份證等等。
楊希峰在派出所遭受迫害了兩天後,惡警非法把他送第一看守所,醫生檢查身體不收,第二天又叫去衛校檢查,比看守所檢查的還不好,叢東派出所閆俊仁找叢台區公安分局局長簽字,第二次送一看,看守所還不收,惡警閆俊仁又找市局局長王軍簽字:只要有一口氣看守所就得收下。
就這樣楊希峰被強行送進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在那人間地獄不但不能學法煉功,還受著方方面面的迫害,一個月時間,舊病復發,身體明顯不好,派出所怕擔責任打報告給叢台分局說明病情,並建議放人,叢台分局政保科說必須經過複查。有一天叢台分局政保科通知家人給他們找車去看守所,叫楊希峰去醫院複查身體,找了車到看守所後說今天晚了,改天吧。又遲了兩天到中心醫院複查,尿糖、血糖都高很多,心臟也不好,還不放人。家人東找西求,2001年9月底讓兒子拿5000元取保候審一年。
回家後,楊希峰身體特別虛弱,走路都不穩,叢東派出所還不斷叫管片民警、辦事處不時干擾,有時晚上11點多了還叫門,恐怖的環境也休息不好,於2002年陰曆九月十九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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