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開始,江澤民幾個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權力造謠栽贓迫害法輪功,鄧彩娟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利於99年7月24號去北京上訪,被北京當局非法拘禁,後被佛山公安局劫回。自此後,當地派出所經常用電話或到她家干擾、恐嚇。她父母每日都心驚膽顫,在精神上都承受著很大的壓力和痛苦。在2000年3月直到2001年2月,鄧彩娟受到非法拘禁,被非法關進看守所。
在這種非人的壓力和迫害下,鄧彩娟在2001年12月17日,又再次去北京上訪,但在廣州火車站入口處,被不法人員攔截了。因當時她沒有上報姓名和地址,被關進收容所,那裏已經已經非法關了30多個法輪功學員,有些學員已經被關了幾個月,只有幾平方米的房間卻被關進大概10多人!當時天氣很冷,棉被和衣服都被收去一部份,只給吃幾口飯和很少的水而已,飢寒交迫,有些學員已經幾個月沒有洗澡了!不許外出,還不准買日用品。有的學員絕食,就被拖去醫療室,用殘忍的手段灌她們吃東西。鄧彩娟被非法關了52天後,被佛山公安局找到,再關進看守所4天後,於2月13日送去三水婦女勞教所。鄧彩娟被帶走後,收容所裏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送進精神病醫院,受盡了殘酷的迫害。
2001年2月13日,鄧彩娟被非法關進三水婦教所後,惡警們找來了兩個人,日夜在她身邊監視;常常還找一些人來誹謗及謾罵,語言攻擊等各種邪惡手段迫害,強制配合她們的邪惡行為,寫所謂的「三書」。法輪功是一部宇宙大法,能糾正人的一切思想與行為,淨化人的心靈,只要按照李洪志老師教導的法理去做,就能使有病痛的身體健康起來,成為一個真正健康的人。鄧彩娟學了以後,正在實踐中,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是大法救度了她。正因如此,她怎會能違心地去做這些事情呢,這樣做是對國家,對人民,對自己都不正確的,所以鄧彩娟沒有配合她們的邪惡行為。
惡警為了得到她們個人的權力、升官、發財,違反《虐待監管人員罪》,利用職權對鄧彩娟迫害,而且手段越來越厲害。2002年11月19日又把鄧彩娟轉入刑事案專管原四大隊,鄧彩娟不上工房,不穿勞教服裝,那些邪惡的幹警就叫刑事案案犯用硬手法迫她蹲下身子,把衣服硬套在她身上,連拉帶拖的把鄧彩娟帶去工房。這裏還有些法輪功學員被迫戴手銬拖到工房;有些學員絕食,還被拖到飯堂去……戴手銬被拖的學員,手都被手銬拉進肉去了,連手骨也能見到,學員的身體也被拖爛了!
2002年12月23日至2003年1月16日,原四大隊幹警把鄧彩娟關進3樓一間僅有10平方米的小房間裏,用邪惡殘酷的手段逼迫鄧彩娟寫三書,又找兩個犯人來,一個叫張玲,另一個叫王愛麗,還有四個幹警,採取各種手段迫害,一連16天日夜不准她睡覺。鄧彩娟累時打瞌睡,她們就用風油精塗在眼睛及嘴角上,用棍子打,還用力紮頭髮,大聲哄罵。惡徒們一連幾天還不讓鄧彩娟上廁所,都尿褲子了。犯人王愛麗用紙巾把地上的尿液粘起來再塞進鄧彩娟的嘴裏,然後捉住她的雙腿,迫使用她的身體擦地,還拳打腳踢;田淑玲副大隊長用手打,用電棍電;裔中隊長還不准坐,只准蹲著,只要鄧彩娟一坐下,她就用電棍電她。
2002年12月28日,裔中隊長與監控還將鄧彩娟的雙手背反在背後,用手銬銬起來,吊在鐵窗裏,只准她的腳尖著地,身體彎腰成球狀。當時鄧彩娟感到天翻地覆,身心都在急劇地痛,兩個監控有時候還搖動她的身體,加劇身體痛得更加厲害,像刀子插進了心臟一樣。
還有一次,裔中隊長指揮兩個監控把鄧彩娟的衣服扒光,然後捉住雙手把她上下拉直,直到她們沒有了力氣,才肯放手。
2003年1月1號,盧幹事用手銬銬住鄧彩娟一隻手,再吊起來,只有腳尖著地,吊一隻手比吊雙手更痛苦,身體的重力往下墜,被吊的手難以承受身體的重量,這時候,鄧彩娟的手腳與心都像被刀割一樣,筋骨像被狠狠扎進針板上。盧幹事還用電棍一邊電鄧彩娟,一邊瘋狂地大罵。有時候一吊就吊10多個小時,鄧彩娟的手腳都被吊到發紫發黑,像有萬支細針插進心裏一樣劇痛,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種殘酷、邪惡、沒有人性的迫害手段持續了25天。從12月23日直到12月31日9天裏,鄧彩娟總共只能睡了13小時。2003年1月1日至16日,日夜都不准睡覺。鄧彩娟肉體與精神已經被摧殘得已近崩潰,站在地上僅幾分鐘就已經倒在了地上,房間裏的塑料椅子都被壓破了幾張。只要鄧彩娟起不來了,她們就拳打腳踢。
有一次,裔中隊長指揮兩個犯人把一支筆塞進鄧彩娟的手裏,用透明膠布粘住,一個犯人把左手與身體壓住,另一個捉住鄧彩娟用透明膠布粘住的右手寫誹謗大法的東西,她們就將鄧彩娟的左手吊起來,還捉住雙腿橫著吊到半空中去,然後在捉著鄧彩娟的右手寫誹謗大法及所謂的「三書」。這時候的鄧彩娟心像裂開的一樣劇痛,那種痛苦,無法用人的語言來形容。
有一天在鄧彩娟痛得在昏迷中的時候,不法人員們欺騙說,簽下名字,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在騙你,你可以拿回去!」就在這種昏迷不清醒的狀態下,鄧彩娟被騙簽了名字。簽了名字以後的日子裏,鄧彩娟很痛苦,當她們問鄧彩娟法輪功怎樣的時候,她說:法輪功很好,你們無論採取任何卑鄙的手法,我都不會放棄大法的。鄧彩娟向她們要在不清醒狀態下簽的三書時,她們卻不給。
2003年1月16日,惡警把鄧彩娟又帶回了專管法輪功大隊,指揮兩個吸毒的犯人監控。她們在8月底拿總結給鄧彩娟寫,鄧彩娟在總結裏寫明了,在不清醒的狀態下簽的所謂「三書」聲明作廢。9月初,她們把鄧彩娟關到一樓的房間裏,逼寫保證書,每天還播放一些誹謗大法的影碟。6點起床,直到半夜12點才給睡覺。2003年10月13日,鄧彩娟被佛山市610帶到江灣派出所逼迫寫保證,她沒有寫,她爸、她姐在派出所的門口等。後來家人要她們放人,她們才把鄧彩娟放回家去。
鄧彩娟這幾年在勞教所裏所受的痛苦折磨、創傷,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3年的時間在勞教所受盡這些幹警與其它犯人的多種精神與肉體折磨。回家後,當地的610幹警,經常到家騷擾鄧彩娟和家人,令她和家人都受到沉重的精神壓力。
2004年4月8號,610幹警在無任何證據下,到鄧彩娟家看守所,說她拿錢給法輪功學員買資料,又將她非法勞教三年時間,於2004年5月10日將到三水勞教所。
2004年5月23日直到6月9日,惡警把鄧彩娟帶到了「法輪功大隊」三大隊的4樓去,又有兩個吸毒犯人監控著不能出門,每天4個幹警輪流4小時用各種語言攻擊、謾罵、放一些誣蔑法輪功的影帶。6月9日將她帶進男勞教所,關進一個房間裏,兩個女的吸毒犯人監控著鄧彩娟,4個女幹警找那些所謂轉化的幫教和4個男幹警輪流用各種語言攻擊,在早上6點30分起床直到晚上12點才能睡的方式來進行這種變態的心理精神折磨,持續了40多天,又將鄧彩娟轉回了女勞教所的吸毒專管大隊二大隊。
每天要上工房,這些日子持續了20多天。8月份,將鄧彩娟帶到教學樓關在房間裏達20多天,4個科室裏的幹警輪流對她攻擊、謾罵。每天早上6點起床,因鄧彩娟一直不配合她們的邪惡行為,一連5天不准睡覺,其餘的每天半夜2點至3點才准睡覺,每天都播放17個小時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影碟,也是持續了20天左右,於9月24日把她轉到了吸毒一大隊,每天上工房,兩個吸毒犯人輪流24小時監控。
2005年3月份到4月份各科室與一大幹警,每天下午直到晚上11點左右都來找鄧彩娟說話,實際上是進行變異的精神折磨和心靈摧殘。入所一年多時間,這些所謂的幹警時不時一段時間就對鄧彩娟進行精神上的攻擊,鄧彩娟是學真善忍的人啊,是在不斷地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質的好人,難道做好人也是違法的嗎?!
現在鄧彩娟還被非法在勞教所,家中父母已經70多歲了,自從江澤民和幾個別有用心之徒,栽贓陷害法輪功後,大法弟子們承受了數不清的語言恐嚇和痛苦。每次公安到鄧彩娟家翻箱倒櫃地亂抄,都令家人心驚膽顫。特別是在勞教所期間,她的母親瘦了30多斤,也蒼老了很多。她說,擔心,不知道生與死,夜間睡不著。作為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大法學員們所承受的痛苦、心理壓力和精神傷害是無法用語言說清的。
作為在監獄中的法輪大法學員,每天都在黑暗與痛苦中度日如年地煎熬著,直接影響著身體健康,對精神與身心都是嚴重的摧殘。在痛苦中,呼籲世界各國善良的人民營救在中國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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