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黨人員砸開門(外門),非法闖進屋,見我盤腿坐在地上對著大門發正念,就將我抬進房間沙發上,開始非法抄家,進屋亂翻,同時讓人看管著我。其中有人兇巴巴問我:你去哪裏了說清楚。
我說:「這事我一定記住,總有一天我要告你們;你們有搜查證嗎?拿出來看,亂翻我東西。」我這一說,他們都怔住了,他們的兇相全沒有了。
我走到門外一看,公路上好多圍觀群眾,我對著公路上翻我東西的人喊,拿了我甚麼東西,全給我拿回來,她們說:一樣也沒拿你的。我一看鎖全部砸壞,我說:賠。他們說要給你弄好。我走上公路一看,約好幾十人觀看,我向觀看的人群說:我以前身體不好(斷腰),從這屋抬進抬出沒人理我,現在我煉法輪功煉好了,他們派出所、街道、居委會進屋就亂翻、非法抄家。這時一圍觀人說:政府不讓煉就別煉了嘛,我說:你病得起,我病不起;煉不煉是憲法保證的公民自己的權利,任何人、包括政府不能隨便干涉。
惡黨人員們立即把我往車上綁架,丟在車座下邊,不讓我講真話,把我劫持到派出所。他們吃完晚飯,給我端來飯、水,我不吃也不喝。我幾次要回家穿衣服,他們不讓。我想起了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上講的法:「抓來了我就沒有想到過回去,到這兒來了我就是來證實法來了,那邪惡它就害怕。」請師父加持弟子,我雙盤腿單手立掌發正念。
街道主任給我送來鑰匙說買的新鎖和原來的一樣,跑了好多地方才找到。我要條子(字據),他說沒有,我說:你們想砸就砸,想換就換,他只好把鑰匙給了派出所,第二天早上,一個年輕人將鑰匙給我。我同時發出一念,我今天要回家。他們找一個退休老人給我談話,我不聽他說的,同時發正念不准他亂說,以免說些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給他自己造業。
11點我發出強大的一念,我要12點回家發正念。這時街道的人來了,說:你昨天到今天沒吃飯,出去吃還是給你買點來,我說:我要回家吃。他們馬上送我回家。在路上,街道主任說:昨天那陣勢好大、好緊張,說你跑了,出動好多人全市找你。我說:那是你們自己找的。他從我家走時拍著我的肩膀說:老太太很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