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想說的不是針對發資料的同修,而是做資料和傳資料的同修。我看到的是有些做或傳資料的同修往一些還沒有這方面願望的同修手裏硬塞。那麼,這部份暫時還沒有認識到以發放真相資料來證實法和救度救度世人的同修,就可能不是那麼負責任了,就像「請珍惜每一份真相材料」文裏描述的。
無疑,能做資料的同修是按照師父的要求修煉,或者說對證實法有責任感的同修。按照修煉人的要求,發生事情找自己,那麼,我們這些做資料的人找一找自己。比如說,每次給一位老年同修四十餘份資料,她告訴我,「我只用半小時就撒完了」,聽一位做清潔工的同修說,她看到樓下滿地撕壞的真相資料,根據其描述是我做的。我不滿,告訴她,我做這些資料很不容易,要多走些路,撒的面積大一些,爭取讓更多的人看到,讓有緣拿去。不知她以後怎樣,我仍一如既往的按時「送」,我的原則是,只要有人要,我就要給。
可是這段時間,我在思考我這樣做是不是一種被表面的正確掩蓋了的對法不負責任?一種深深的自私?一種:師父讓做的三件事我努力去做了,心安理得的自我安慰。說到家,還是為了自己。
被人撕壞了的真相資料與自己的心性修煉有著必然的聯繫。
我問自己,我做到了真正為同修負責嗎?再說那位老同修,夫妻及子女修煉,家裏能上網,有打印機,借故「不會」而不做。如果我鼓勵他們自己做,他可能格外珍惜。當地有一位剛開始自己動手做資料的同修聽到「半小時撒四十份資料」後的第一反應是:「這麼不珍惜人家的勞動」,可她以前也是半小時發四十份多呢。
曾經看過一個修煉故事,一位修煉的人為自己挖洞,坐在裏面修煉,每每挖好了,就被別人要去,他只好再挖。這樣,他一直不斷的挖,不斷的被人要去,後來修煉結束了,只有他圓滿了。當時看到,讚歎這人修的好:一個為了別人的人。現在我認識到,我們是在大法中修煉哪,應該在挖自己修煉的漏洞的同時,不要讓給他人,要鼓勵他人自己挖,共同提高,共同圓滿。
每一個大法弟子都要盡到責任了。對於家裏有電腦,可上常人網站的同修就不該主動送《明慧週刊》,要鼓勵他們自己看明慧網;對於有上網、做資料條件的同修也不要主動送資料和《明慧週刊》;對於那些只學法和發正念的同修,按時送經文和《明慧週刊》,請不要強給資料。常人也有個「變壓力為動力」的說法。
明慧要求資料點遍地開花,不僅僅是安全問題,還有啟發同修責任感的問題,師父為我們安排的修煉路是做三件事的同時修煉自己,怎麼能不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