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加坡政府的公開信
──強烈抗議新加坡法庭的判決
驚聞新加坡法庭,在對被起訴人極度不公平的情況下,在如同密室的法庭內,於十一月三十日,判處兩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所謂「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騷擾」的控告成立,兩名學員黃才華、余文忠分別被判處罰款一千與一千五百元新幣,如拒絕繳付罰款就需坐牢十天與十五天。由於兩位學員拒絕繳交罰款,現正身處樟宜女子監獄和女皇鎮監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受到中共邪惡迫害後,七年多來,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不分嚴寒酷暑,風吹雨打,自發性地走上街頭,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的美好,揭露中共非人道的殘酷迫害真相和中共的邪惡本質。正當世人被法輪功學員堅毅和無私的付出而感動,良知被喚醒,而公開呼籲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時候,正當歐洲委員會通過了譴責共產獨裁集權罪行決議的時候,正當美國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決議案的時候,正當有一千六百萬善良的人在網站公開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與中共決裂的時候,新加坡政府卻與被所有有良知人士所唾罵、所遺棄的中共勾結,為討好中共,而出賣自己的良知和尊嚴,出賣新加坡的國際形像和民主國家賴以為生的司法公正,製造冤案迫害法輪功學員。
新加坡政府此舉無疑是逆天而行,在拒絕接受黃才華和余文忠提供的證據下,在突然撤銷原擬傳召的證人和呈堂證物的情況下,將兩名和平抗議的法輪功學員逮捕入獄。需知善惡有報為不變的天理,人在做,天在看。以古羅馬帝國的強盛,也因迫害基督徒而經歷四次瘟疫最終土崩瓦解;以希特勒的不可一世,最後的下場又是如何?
我們在此規勸新加坡政府懸崖勒馬,立即無條件釋放黃才華和余文忠,同時恢復他們的名譽。為自己和新加坡人民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澳門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