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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非法勞教 歷經六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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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3月17日】我是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99年7月20日,江氏突然取締法輪功,中央電視台及其它報導播出許多謊言報導,又有多人被抓,作為國家公民的大法弟子應講真話,為對民眾、對國家負責,然而,我遭到的卻是兩次勞教,6年的迫害。

我上書當時總理朱鎔基說明真實情況與法輪功的美好,以及取締的錯誤,這是對政府的相信,也是法輪功能使人道德回升的鐵證。只有大法弟子在自身遭受攻擊、安全遭到威脅的情況下,還在考慮國家、考慮人民,慈悲眾生。然而惡黨變本加厲的迫害我與眾多善良的大法徒。

99年10月5日,我因給朱鎔基寫上訪信而被抓,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我非法扣押24小時,又將我拘留30天。當我問及惡警王英我犯了哪一條罪時,王英翻了好一陣子的書,也沒找著怎麼對付我,卻蠻橫的告訴我:「這用不著告訴你。」當我拿到拘留證的時候,上面說我「宣傳封建迷信」。法輪功自92年傳出至99年曆時7個年頭,何故才認定為「迷信」?這不是明擺著「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嗎?堂堂擁有十幾億民眾的龐大政府,竟做出如此出爾反爾的流氓舉動,實在令中華蒙羞。從另一方面講,大家知道一次拘留最多15天,我卻被非法拘留30天,而且是葫蘆島市連山區鋼屯鎮派出所指導員王英親自去連山分局辦的手續,這不是明擺著執法犯法嗎?

在拘留期間不許覆議,不許喊冤。大法弟子絕食抗議,遭暴力毆打,我被迫害25日後,綁架到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誣蔑我擾亂公共秩序。我在家煉功,給朱寫信,這些怎麼能與擾亂公共秩序聯繫在一起呢?三年勞教期間多次因堅信法輪功而遭毒打,幾乎成天的強制洗腦,每一分、每一秒甚至更小的單位時間都在屈辱與恐嚇中度過,到處都是陰森恐怖的嘴臉,誹謗與辱罵成了家常便飯,而且強制奴役,不許與親人見面,電棍電擊,狼牙棒毆打,坐水泥地面的壓力時刻壓得我喘不過氣來,就是因為大法在心,使我相信善惡有報,使我相信「真善忍」,相信自己是好人,相信法是大好法。

我走過三年的牢獄迫害後,回到家中,已是三歲孩子的爸爸,孩子自出生就沒見過爸爸,妻子十幾歲喪母,二十幾歲喪父,剛剛結婚4年,懷孕3個月丈夫就被綁架走。我知道這三年,他們食不甘味,夜不成眠,整日的提心吊膽,同樣遭受著迫害,真是「苛政猛於虎」呀。可是我們只是不幸家庭中的一個,像我這樣遭受迫害的家庭不知有多少,甚至更邪惡的迫害,所以說,取締「法輪功」是無人性的,是政府對民眾不負責任的表現。

然而無人性的迫害,在我回家4個月零18天的時候,也就是2003年2月20日晚12點,沙河營子派出所惡警像強盜一樣,跳牆入院,無任何憑據將我綁架走,於次日傍晚送至拘留所,非法拘留30天。迫害25天後,綁架到教養院。上次還告訴我說我擾亂秩序,這一次因為甚麼教養我,都不知道,這使我更加認清了這是一場迫害。而且手段是邪惡的流氓行為,是無法律依據的,也是不講法律的。2003年這一年比前三年更邪惡,法輪功學員不妥協,就被電棍電個不停,而且成天的坐涼板凳、強制洗腦,不許會見,惡警齊志平幾乎每半小時查視一遍,而且有監視器監視。2004年惡警丁文學出手打人,逼我不許煉功。

多年的迫害致使我身體極度虛弱,行走困難,兩腿麻木,經多次要求就醫後,去醫院檢查一次。可笑的是我們一行三人都是腿有毛病,結果到醫院每人做一個心電圖就回來了,這就是教養院的體檢。

六年的非法勞教,使我看到所謂的法律,它的真實身份不是保護人民的利益,而是當權者手中打人的棒子,司法與司法警察他們不是保護人民利益的鋼鐵長城,這些都是魔鬼的畫皮,它們的真實面孔是當權者的走卒,他們是沒有判斷是非能力的機器。

這場迫害的邪惡,他們的罪惡給我和我的家人所帶來的痛苦,我是無法用筆來傾訴出來的,我只希望人們能通過我的迫害經歷認清正邪善惡,這是一場對法輪功邪惡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民眾,是無辜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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