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1年11月被劫持到山東省第二勞教所。惡警開始對我進行所謂的轉化,在轉化期間的第二十九天,有八人組成四個小組,對我輪流不間斷的實施所謂的轉化,其實是對我人身人格的摧殘,我在二十九天中,每天凌晨四點半睡覺,五點起床,,每天只被允許睡半小時的覺,惡警目的是想把我的精神搞垮後達到所謂「轉化」。
因為我信仰的是「真善忍」,在社會生活中按照「真善忍」處世做人從不做欺騙別人的事情,更不會對別人說假話,那樣會害人害己,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我知道如果人人都能相信「真善忍」並能按照去做,這個社會該有多麼美好呢?我知道我沒有做錯也沒有犯法,我做的都是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我沒有改變我的觀點和認識。就這樣我在第二十九天遭到了原九大隊隊長的打壓,他們對我反背手銬,木板打(專為打人製作)筋骨等等方法,對我折磨和摧殘三個小時之久,在無法承受痛苦的折磨後,我被逼寫下了所謂的「轉化書」。我的心靈受到嚴重摧殘。在萬分痛苦的心情下度過了六個月。
2002年6、7月份再一次警察對我問:「真善忍」好不好?我回答「真善忍」好!就這樣又對我嚴管,9月12日我又從原十大隊移回了九大隊。9月15日惡警對我進行更加殘酷的折磨,從上午10點開始對我反背手銬,膠帶封嘴,木板打筋骨,點穴位等手段,特別是點穴位,當我渾身打顫無法承受時,隊長卻在哈哈大笑。直到下午三點半我被活活打昏死,送進了八三醫院,在醫院醫生對我進行搶救近一個小時並沒有把我救活,我又被送到了148部隊醫院,當我醒來時已是晚上了。醫生問我哪裏不舒服,我說全身疼,並告訴醫生我沒病是被打昏死的。當時醫生也看到了我全身像紫茄子一樣的身體。
之後我又被帶到了八三醫院,在住院三天後我又被關押在山東省第二勞教所的嚴管室長達三個月之久,在這三個月中我每天帶雙手銬銬在鐵床,晚上同樣被銬在鐵床的兩側使身體根本無法轉動。對人格的侮辱同樣沒有人性,吃飯時還要把大便桶放在我身邊,致使看管我的人都無法承受時才被拿走。
現在我的身體已留下了後遺症,身體的右側也就是被點穴的地方疼痛麻木。我在三天的住院期間隊長告訴我說花去一筆醫療費大約是876.40元。可是在我2003年9月勞教期間滿回家的途中,知道了這醫療費讓我的家屬給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