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說:自己的手或腳有個傷口,自己把傷口包紮起來,自己不會覺的為自己做了甚麼貢獻之類的而感到欣慰、高興等……,更不會覺的自己為自己付出了吧?如果是自己職責應該做的事情,做完後,會有為了別人或為了甚麼做後的欣慰等所謂感受嗎?……
今天,作為我們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我們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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