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大法弟子自述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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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30日】我是湖南湘潭大法弟子,現年52歲。自幼疾病纏身,常年咳嗽吐血,從來沒有治好過。在我即將離開人世時,1998年農曆十月卅,我有幸得到一本《轉法輪》。我按照書上的要求去做,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學法剛一個月,家人都說我變了,身體也好轉。很多人都看到了我的變化。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

1999年7月23日,縣政府,鎮政府,居委會,公安局,派出所等各部門來了十幾個人到我家,不讓我煉功,要我把書交出來,威脅我不交書就要抄家。過了幾天,公安局的劉國雲,派出所的唐證明幾個人又來到我家,要我寫保證,我不寫。他們就自己寫了一些「不學不煉了」的東西讓我簽字。我不簽。有一次我正在讀《轉法輪》,派出所來了兩個人,我把書放在桌上去給他們倒茶,當我把茶端來,唐證明拿著書問我這書是哪來的?要你不看這書了,你還看,我要收走。我放下茶順手把書搶了回來,放在衣內。唐證明急了,打電話,叫來了公安局的劉國雲三個人,五個人圍著我搶書,把我按在地上衣扣也被他們扯掉了。我給他們講不要這樣對待煉功人,我們按真、善、忍做,對國家無一害的。他們就說,我們是按上面的指示辦事,我們不能因為不做你們的工作,掉了我的飯碗,你們有話去找上面去說。

2000年1月23日左右,我去北京上訪要求給我們一個修煉環境。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我問一警察信訪辦怎麼走,警察反問,你是幹甚麼的,我說是煉法輪功的。他馬上就打手機,手機那邊傳來了「控制她」的聲音。我要走,他不讓我走,騙我說,等一下有人來接你,過了三分鐘來了一輛專門抓法輪功的警車,要我上車。車上有惡警察打大法弟子的耳光,抓滿了一車,就把我們送到天安門派出所,關在鐵籠子裏。有二個母女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警察將她們叫出去,過了半小時母親被送進來了,她的臉被打腫了,嘴裏還流著血,女兒被打的怎樣,可想而知了,大約兩個小時鐵籠子就裝滿了,大約80-90人。

我被湘潭辦事處接走了,在辦事處呆了兩天走脫,我又走上了天安門,找信訪局,被抓進天安門派出所,警察問我姓名,我說,「我不是找你們的,我是找信訪局的」。一個惡警察打了我一個耳光,把我關進鐵籠子。一個男同修,守門的要他面向牆壁站,手要放直,同修不聽他的,惡警就打他耳光,打了又抓著頭往牆上撞,穿著皮鞋踢他的腳。

晚上八點鐘辦事處把我信接走了,當地派出所接我的4個人也到了,其中鎮政府去了二個,派出所的謝正苗其實是帶著女兒去北京玩的。他們都說,搭幫我去了北京。

農曆十二月廿八,我被抓回到當地派出所。謝正苗一個勁的罵,唐證明也來了,也罵,說去接我的人用了一萬多,要我家裏付,又說鎮政府的幹部因我去北京獎金也沒了。你去北京做甚麼?我說,「不是你要我去的嗎」?他氣沖沖的說「找死」。下午給我定一條莫須有的罪名,甚麼利用「封建迷信擾亂社會秩序」將我非法關進拘留所。

2000年7月17日我避開派出所的監控,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火車上有很多警察便衣。當我們到北京西站下火車時,我們三個同修被帶到火車站派出所。惡警們搜了我們的身,看我的車票是湖南的,把我們送到益陽辦事處。問我姓名,我不說,抓我的頭髮就往地上摔,一個瀏陽同修被打的口裏流血不止。後來又把我們送到省辦事處,把我們銬在外面欄杆上兩個小時。去北京的當天晚上,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又去抄了我的家,為了阻止我上訪,公安局、派出所也派人去了北京,說我不能在北京天安門掛上號,連累了他們的官職。

2000年11月一天晚上,有四個穿警服的,說是湘潭錳礦的,欺騙我丈夫說,把她接出去,對一下口供半個小時馬上就回來,我不去,死也不去,他們就往外面拖,拖的我劇烈的咳嗽,氣喘不過來,昏死過去,丈夫把我抱上床,半個多小時不見我醒來,一個局長說,用床單包著把她抱上車。丈夫說,她現在人死活不知,你還要弄走她,出了人命怎麼辦?你們要帶人也得明天來。凌晨1點,市公安局的局長,縣公安局的共7個人議論了一會,還是決定用床單包上抱我走,丈夫拼命阻攔,正在下樓,一陣劇烈的咳嗽,差點掉下去。抱我的人也急了,趕緊抱我上樓,放在地板上,我不停的劇烈咳嗽,他們圍著我,還不死心,要我和他們一起走,一直到凌晨5點才離開,整整折磨了我一夜。

2000年12月我再一次北京上訪證實大法,清晨我到了天安門廣場,一個便衣警察要看我的身份證,我沒理他,他就打手機,警車來了,把我抓上車,車上一個功友推開窗戶高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察抓她的頭亂打,一個警察使勁踢一個同修的腳,我們被送到一個大院子裏,裏邊關了幾千名大法弟子,都在背大法。也就是幾十分鐘的時間,又開來了一輛大客車,又打開了另一個院子的門,原來那個院子也關了幾千名大法弟子,我們排隊上車,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又把我們分到小車上,送到各派出所。我們這一車六個同修被送到離北京一百多公里外一個派出所。全所的警察手裏都拿著電棒在等我們下車。他們把我們分成三組,問我們的姓名,不說就打,電棒電。後來把我們銬在外面的樹上,北方的冬天北風呼呼,站了一天,也不讓我們吃東西。他們後來發現我帶的東西裏面有「湘潭」的字樣,晚上八點我被轉移到湘潭辦事處。在那裏,除了交生活費外,每天還要交100元看管費。幾天後我被當地派出所以「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關進了湘潭三角坪看守所非法關押。

2003年3月10日我帶了4份真相資料到湘潭縣公安局講真相,走到政保股門口,熊良軍跑出來,叫我坐一下,我打轉進了他的辦公室,熊良軍問我,你袋子能不能看?我說,能看。我還沒有打開,他就跑過來搶袋子,一看裏面有4份真相資料,就說,街上的資料原來是你發的。就不准我回家了。我就在凳子上打坐,姓張的把我從凳子上拖到地上,踢我幾腳。他們喊來了「610」姓左的,鎮政府的,派出所的唐證明,開了幾台車抄我的家,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東西亂扔,大法書全部抄走,錢也被抄走。當地群眾說,這幫人比過去的土匪都不如,過去的土匪還得打黑臉晚上來,可他們白天都敢這麼幹。

3月10日我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3月11日來3個人對我進行刑訊逼供,問我叫甚麼名字,我說,你知道還問甚麼,「610」姓左的打了我一個很重的耳光,接著又問我法輪功的事,我說,不知道。他們三個人就拿著一對小土銬子,把我雙手銬在後面用繩子吊著手銬,把我吊銬在門上,不讓腳尖落地,穿著皮鞋踢打我的小腿,三個人輪流打,還把門搖動,腳尖粘地就踢開,嘴裏還罵,「廢了你的腳和手」。失去了理智把我往死裏整,直到下午五點才把我放下。他們還威脅說,明天再吊。

回到牢房,那些普通犯人看著我的手腳都流淚,有一個摸著我小腿說,骨頭都踢碎了。兩條小腿青腫,兩隻手麻木。牢房的人都說,這個政府打真正的好人。

過了三天,他們寫一東西要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判了我一年勞教??

6月24日送我去勞教。因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他們又把我送到看守所繼續關押。牢頭犯人怕我死,就給我丈夫打電話,丈夫和姐妹要求派出所放人,不但不放人,派出所所長賀國慶還說不吃藥死了不負責任,威脅我的家人,不寫保證再判刑或勞教3年。嚇的我的丈夫到處找人送禮,才同意保外就醫,還交了8000元押金,包括送禮用了1萬4千多。回家後我失聲大哭--我沒有一本大法書了。沒過幾天,慈悲的師父就派功友給我送來了大法書我又開始學法修煉。

我身體非常快恢復了正常狀態,別人問我吃的甚麼藥或吃的甚麼好東西,我告訴他們,我沒吃藥也沒吃好東西,每天就吃小菜飯,就煉法輪功,修煉「真、善、忍。」不知不覺幾年過去了,身體也好了。正如大法書上說的那樣,過去走幾步就累,現在上樓上多高也輕鬆。幾十年來手腳都是涼的,現在冬天穿絲襪腳都是熱的。大法的超常在我身上真正體現出來了。

江澤民這個人間敗類,不只迫害了我們煉功人,更主要是用謊言毒害了不明真相的世人,打壓的是人類道德、做人的良知。法輪功是按照「真善忍」宇宙的特性修煉,法輪大法是宇宙的法。被江氏流氓集團毒害的人,如不聽大法弟子講真相把觀念轉變過來,繼續跟著惡黨犯罪,必將會隨著惡黨的滅亡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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