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買玉龍,1947年5月1日出生,是新疆烏魯木齊鐵路局烏西車輛段退休幹部,住所地新疆奎屯市火車站東家屬區康樂園28幢2單元16號,1996年得大法修煉法輪功。
2001年5月15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新疆奎屯鐵路公安分處非法勞動教養兩年。同時被鐵路公安非法勞教的還有大法弟子陳紹峰和唐玉珍,三人都被判兩年。我被提前一年釋放。
2005年9月2日,我在乘火車途中,乘警開包檢查時、查出有大法書籍,隨後被奎屯鐵路公安分處非法扣押。第二天通知了我的家人和單位,單位幹部於9月3日晚上8點多才將我領回家。
2005年9月30日,奎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突然對我家進行非法搜查,搜出經文和資料、隨之對我和老伴進行了非法傳訊。老伴被國保大隊敲詐了5000元錢後放回,我被非法拘留並遭污辱和毒打。
奎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劉某一進審訊室,就大罵我是「賣國賊」、「叛國分子」、「帝國主義的忠實走狗」,並下流無恥的口吐髒話「×你媽」、「老牲口」等等。劉某還氣急敗壞的用巴掌左右開弓打我的臉。我說:「你是人民警察,不文明執法,為甚麼打人罵人?我犯了甚麼罪?」劉某聽後,更加惱怒,打的更兇,拳打腳踢,說:「對你這個賣國賊講甚麼文明,打死都是應該的。」劉某越打越狠,用雙手把我提起來狠狠的摔在沙發上。
我的腰部碰在了沙發硬骨架上,受了傷,疼得不能動彈。劉某對我又踢又打,又打我耳光,我的左耳聽力至今還未完全恢復。劉某邊打邊罵:「叫你老牲口嘗一嘗人民警察的厲害,不老實交待,老子叫你站著進來,躺著出去,不相信收拾不了你。」劉某打了很長時間,累的滿頭大汗,打不動了。同來的惡警李建民說:「不必打這個牲口生氣,慢慢收拾他。」李惡警叫我站起來,我腰疼站不起來,劉某罵我裝死狗,李惡警將我提起來。我勉強靠牆站立。劉某又將我反銬站立近1小時。晚上,劉某將我銬在派出所,直到9月30日早晨10點鐘,才解開手銬。
9月30日17時許,惡警李建民開始審問我。我否認惡警捏造的事實。李惡警拿起一張寫著幾個字的紙,惡狠狠的說:「別人都承認了,你狗×的老牲口還不交待,老子叫你吃不了兜著走。」李惡警打了我十幾個耳光,還用拳頭打我頭部、胸部,額頭被打掉了一塊皮。李惡警邊打邊罵:「你不說,把你臭嘴撕爛。」他用手指抓住我的嘴猛撕,抓出幾道血口子。我的臉被打腫,腦袋麻木、昏沉。我說:「你要刑訊逼供。」李惡警氣瘋了,又惡狠狠的打我,並說:「老子今天就要嚴刑逼供,你有就得說,沒有的也得給老子說有,不是嚴刑,你老牲口是不說實話的,不信制服不了你。制服不了你老子就不是人。」惡警李建民將手銬帶在我左手腕,用力捏。他一手將我手臂往上推,另一手拿著手銬往上提。惡警范某將我右臂從右肩上狠按。我疼痛難忍,拼命掙扎。
我掙開後,就向門外跑,因頭被打昏,方向不清,碰到了牆上。李惡警說:「狗×的老牲口想自殺,老子就幫你。」他抓著我的頭髮往牆上狠撞了七八下。因聲音太大,怕被外面聽到,他又揪著我的頭髮,將我拉到另一面牆上猛撞幾下,我被撞得昏迷過去。
一會兒,我在昏迷中聽到李惡警說:「老狗×的裝死,再給他上銬,上殘廢了也要給他上。」李、范兩惡警又給我上大背銬。本來昏迷的我,在巨疼中醒來,大聲呼救。劉某等惡警害怕惡行暴露,就給我解開手銬。我的手腕一會兒就腫脹起來。大約到晚上8點,惡警叫來我單位幹部將我領回。
2005年11月17日,新疆奎屯市公安局惡警報到邪惡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我作出伊州勞審字[2005]第257號勞動教養決定書,以我「解除勞動教養後,不思悔改,繼續從事法輪功活動」為名,非法決定對我勞動教養一年,從2005年10月2日起至2006年10月1日止。
我早已依法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至今沒有得到回音。
奎屯市公安局電話(0992)-33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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