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別人的話時前面加上名號,這樣做一方面避免犯盜法之罪,另一方面也表現出對其他覺者的尊重。師父都嚴肅對待的問題,我們更應該做到。但是,有些同修可能是沒理解好這個法理,所以忽視了此問題。引用師父的原話時,前面沒有說師父講的,或者是法裏有這樣的話。這樣長此下去很危險啊!
下面的故事可能會幫助你更好的理解欺世盜名的害處。
周朝的時候,梁山發生山崩,晉國的國君就召見大夫伯宗,了解山崩的情形。大夫伯宗在前往晉見國君的途中,遇到一位車夫;就問他說:「你最近有沒有聽到些甚麼消息啊!」車夫回答說:「梁山發生了山崩,崩落下來的土石,把河流都壅塞住,河水因此而不流了啊!聽說晉君為了這件事情,正要召見大夫伯宗,商討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伯宗就問車夫說:「那要如何解決呢?」車夫說:「很簡單,只要晉君親自率領文武百官,到梁山去哭泣祭拜,那麼河水就會流動了。」伯宗於是採用車夫的建議,向晉君報告。
晉君採納照辦之後,河水果然開始流動了。晉君就問伯宗說:「你是怎麼知道用這個方法的呢?」伯宗說:「是我自己想出來的啊!」孔子聽到之後就說:「伯宗這個人,快要絕後了啊!因為他竊取了別人的善行,以為是自己的善行啊!」
後來伯宗果然遇害身亡,他卿大夫的官位,也就斷絕了。
伯宗只是竊取了別人的一句話,遭受到如此嚴厲的天譴,那麼如果我們把師父的原話拿來就說,是不是情形更惡劣呢?是不是盜法行為呢?所以敬請大家重視此事,要做到「懷大志而拘小節」《精進要旨﹒聖者》。不要怕麻煩,引用師父的原話時按照法的要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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