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僅舉一例:如國安特務曾以「海外電話」的名義要李聯繫武漢、北京等地學員召開法會,要求對法會錄像並傳至「海外」(電話中點名要娟娟攝像)。在明慧編輯部文章發表之前,李珍珍對此類電話深信不疑,並積極籌備。
李珍珍與學員聯繫時很少採取安全措施。2006年10~11月期間,當與李接觸的學員發現被國安特務跟蹤,並認出跟蹤者中有武漢公安一處的特務,她卻稱之為假相。
自明慧編輯部文章發表後,李珍珍仍不清醒,對其所做亂法之事沒有痛悔,反為其集資行為從法中斷章取義找藉口,依然執著其原來所定的要幹的所謂的「大事」,還在一意孤行。而她要幹的所謂「大事」,是在她極不理智時,在國安特務電話指使下、以及周圍特務暗示下決定的。至今她仍不明白,由於自我執著的膨脹,她本人無意中已成為國安特務手中的工具,對她身邊的特務也不能識別。目前李已在國安的監控中,與她有接觸的學員有的已被跟蹤。
請現在還在與李珍珍聯繫、接觸的學員警醒,靜心學《精進要旨(二)》中〈排除干擾〉等相關經文,放下個人情感不再受其蠱惑,否則等於縱惡和求干擾。也希望曾被此事帶動的學員,找到自己的問題,以法為師,不再給其市場。
在此也善意的勸告李珍珍,修煉是極其嚴肅的,如還不能停止所做的一切,放下自我,靜心學法,那麼在此期間所做的一切亂法之事是永遠都無法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