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日下午,惡徒到我二媳家抄了個天翻地覆,沒找到甚麼。三十日午後,又到我丈夫單位去,看我不在,就想撬門,鄰居說:屋裏人都沒有,就撬門,搜查證啦。惡警只好走了。晚上,惡警拿著搜查證,由七十五隊會記林春香帶去撬門。鄰居們都說:家裏人都沒有,你們把門撬爛了,哪個負責?惡人只好把副窗打開錄了像走了。
汽運公司七十五隊會記林春香還舉報了另三位法輪功學員:李群英、李成銀、鄧光秀,並帶著惡警挨家去騷擾。還給左鄰右舍的人說:看見漆長萍回來就去舉報,給五百元賞金。那一段時間,有人天天開著車到我小兒子家和大兒子家砸門騷擾,一直去了四五天,確實沒動靜才罷休(因他們都在外打工)。
六月三十日,我所在地的村長楊智友,帶五個惡警到我家,把我家的門鎖撬爛,進去亂翻一通,偷走了師父法像二張、大法書、經文等。兩天後,村長楊智友召集村民開會,把偷去的師父法像、書、經文,一樣樣的高高舉起,照惡黨編造的謊言誹謗大法和師父,毒害眾生。楊還說:這下拿到她的把柄了,看怎麼收拾她。還叫世人:你們看到漆長萍回來,就來報告,給你一千元。惡黨毒害民眾、恐嚇民眾,親戚朋友不敢接近我,害怕連累他們。
現在惡黨人員到處找我,並用金錢收買,誰舉報,賞現金一千元。害得我有家不能回,一直流離在外。這就是惡黨所謂人權最好時期的最好見證。
八年來,我兩次被非法勞教,幾次被抓,多次被撬門、抄家,甚至我親戚家都被抄家騷擾。我把惡黨的惡行曝光於天下,讓世人認清惡黨的本質。
(一)去北京說明真相遭關押迫害
我叫漆長萍,六十一歲,是四川遂寧市市中區安居區攔江鎮涼風鄉一村五社的農民。我修煉法輪大法之前,由於丈夫常年在外工作,家中上有年邁的公婆,下有幼小的三個孩子需要我照顧,還要種地,加之我患有嚴重貧血,病魔纏身,那日子過得有多艱難、痛苦,幾次想到了死而沒死成。九六年六月中旬,我有幸得了法輪大法。折磨了我二十多年,用遍了人間的好補藥、請巫醫神漢都沒用的嚴重貧血病卻不治而癒。大法和法輪功師父救了我,拯救了我的家。
正當我們沐浴在修煉大法的幸福中時,惡魔從天而降,風雲突變,惡浪翻湧,鋪天蓋地的迫害開始了,整個大地籠罩在紅色恐怖中。惡黨喉舌大肆造謠、誣蔑、誹謗法輪功師父和大法,迫害善良的煉功人。當地人助紂為虐,對修煉者進行抄家、搜書、辦洗腦班、逼寫保證。
九九年臘月初九(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我進京為大法討回公道,到遂寧趕車時,在車站和五位同修相遇,到了綿陽火車站又遇一同修。我們一路同行,學法背法,相互鼓勵。我們這些對北京一無所知的人很順利的到了信訪辦。
永定門信訪辦的街道兩旁站滿了警察,還有便衣。我到了信訪辦門口,一警察攔住我問哪兒的,我說四川的,就放行了。裏面全是公安,給我們每人一張表,填好後,就叫到另一間屋子裏坐著。一會兒各地駐京辦的就接走了,我們遂寧是駐京辦的米主任來接的。在車上米說:老鄉啊,這下你幾個好出名呀,中央都知道了,過年了還往北京跑。我們說:這麼好的功法被取締,不讓煉,我們是來討公道的。你把我們往哪裏拉,不放我們回家?米說:沒辦法,上面有指示,要地方官員來接,看你們好偉大啊。
把我們拉到駐京辦關在一間屋子裏,兩天後,當地官員王本華來了。晚上王把我叫出去,問我同哪個來的,我說一個人來的。王說:你好能幹呢,一個人敢上北京,身份證?我說沒有。王說:你們硬是好偉大,身份證都不用,我們一下車就被攔著要身份證。我說:就是該我們來為大法討回公道,還師父清白吧,給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
他們趁機在北京到處遊玩,然後才帶著我們從北京返回,臘月十五下午到遂寧。還沒到站,就用手銬把我們銬上,倆人銬一起。派出所的就在火車站等著,一下車就把我們拉到吳家灣拘留所,又是錄像上電視,又是上報紙,以此來誹謗大法,毒害世人。
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一姓吳的惡警叫我們背監規,每人發一份,收錢五元,我們不配合。看見我們煉功,就狂吼怒罵,還放狼狗咬,臘月三十下午才放我們回家。
(二)多次遭受當地惡黨官員迫害,首次被非法勞教
大年初四中午,我在小兒子家剛吃了飯,政府官員陳志勇、唐玉英,大隊幹部楊智友、張興全連同司機五人開車來到,要我寫保證,我說:我又沒犯法,寫甚麼,不寫。他們就惡狠狠的說:你到底寫不寫?我說不寫。陳志勇就說不寫就跟我們走。當時所有的親人都在場,親人們見那陣勢,勸的勸,哭的哭,叫我寫。我就寫了一句:我不無故上北京。他們氣壞了,把我推上車拉到鎮政府。陳志勇叫劉用軍提審,劉叫我寫保證,我不寫,劉看我不配合,又錄像,製造謊言上電視,毒害眾生。最後向家人勒索五千元保證金。晚上六點多鐘,就把我轉到派出所,銬在一間小黑屋裏的一根鐵管子上,坐在進門的角落裏,屎尿都在那裏拉。吃飯時把手銬打開,吃完飯看管的就馬上給我銬上。就這樣關了八天八夜。家人看我受這樣的折磨,就找人說情,並給了三千元保證金,正月十一下午放回。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又一次進京上訪。二十七日上午,一下火車就被惡警截住。被倆年輕便衣接到駐京辦關了三天,由橫山鎮的官員接到橫山鎮派出所關押,等攔江鎮的官員來接。晚上八點多鐘,鎮政府官員王本華和譚發能開小車接回攔江派出所。王本華搜身和提包,段振華的老婆在門衛室玩,她把我包裏的《洪吟》和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六根條幅、兩篇經文,還有錢搶走。第二天早飯後,派出所楊超把我叫到審訊室審問,還說把我送去勞教就清靜了。下午,楊超就把我送到吳家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日本該放,卻因「七二零」到了不放。
十七日,我們監室十六人就找所長論理,羅所長說:執行上級命令。我們問是誰管?總要說個明白。羅就打電話叫來警察把我們強行推進監室,再也不讓我們出來。十八日,我們絕食抗議。十九日,惡警就來打針,她們就吃飯了。我堅持不吃,馬上就把我轉到另一監室。下午四點多鐘把我拖出去,羅所長叫五個人把我拖到值班室按在一根長條凳上,強行注射不明藥物。我堅持不吃飯。二十三日,一警察把我叫出去,勸我吃飯。我說:甚麼時候放我出去,我甚麼時候吃。
二十九日下午六點左右,攔江派出所的楊超和政府官員劉用軍把我拉到攔江鎮政府繼續關押。我質問他們:為甚麼又把我拉到這裏不放我回去?劉說:寫了保證就放你。我說:我沒犯法,沒做壞事,我只是煉功祛病健身,做好人,保證甚麼。拒不寫保證。劉就叫王本華、唐玉英把我關在二樓一間屋裏,王、唐二人輪班看管。三十日,我絕食抗議,唐、王二人慌忙勸我吃飯。三十一日,劉上班就上樓問我為甚麼不吃飯?一眼看見我在看書,就問是誰拿來的?我說沒有誰。他一步跨過來搶,我從床上跳下來就想往外跑去跳樓,以身護法。他就不敢來搶了,就勸我吃飯。我說:不放我出去,我就不吃。劉說你吃飯,叫你丈夫來接你。八月一日,丈夫來接我,不知叫丈夫交了多少生活費,才放我出來的。
八月中旬的一天,我和弟媳到吳家灣拘留所看妹妹,羅所長無故把我非法拘留一個多月,並非法判勞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日,遂寧公安把我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在那裏就是強制洗腦、轉化,灌輸的全是共產邪靈的東西,強迫學習它的歪理邪說。不配合他們,就罰貼壁站、坐軍姿、罰跪、罰跑,不跑就把雜犯叫來監督跑,跑慢了就拳打腳踢。
零一年五月中旬,我出獄回家。
(三)再次被綁架
零二年二月七日,我在步雲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一姓周的書記和另一位(不知名)把我抓住,馬上就叫白馬鎮派出所的人來,把我綁架到白馬派出所,叫一家屬搜身,搜去了我三百多元錢和手抄經文《道法》一份。我伸手把經文搶回來。這下三人齊上把我的兩手往後反撇起,拿起手銬,銬了個蘇琴背劍。周姓書記又打又罵,還做著下流動作。派出所的周姓惡警叫囂:使勁打,打死又不犯法。銬了十多分鐘,他們打罵夠了,給我鬆開手銬。周姓惡警把我叫到外面大屋,問我資料來源,姓名、住址,我不回答。又把我銬在大門的鐵窗上。
當時看熱鬧的人很多,我想:機會來了,我就給圍觀的世人講大法的美好,我們當好人卻被迫害。有的就去拿資料看,周姓惡警見去拿資料的人多了,就對那些人連吼帶嚇:看不得,有毒。我說:老鄉,別聽他胡說,你們看了才能明辨是非善惡,看清他們迫害好人的邪惡本質,所以他害怕你們看。
周惡警見我不配合,下午四點左右,把我送到遂寧市靈泉寺看守所。我向周討回搜去的三百多元錢,周說:手續費、生活費(沒吃飯)、包車費還不夠嘞。
在靈泉寺看守所,又問我姓名、住址,我說:法輪功學員。他們就寫上。把我關在裏面。白馬派出所的周惡警三番五次的來問,我仍然不說。半月後,周又來叫我出去,說放我回去,叫我給親人打電話來交生活費。我說:沒親人,給你借點。他假意的摸遍了口袋,拿出三十多塊錢,看我沒帶錢。我被騙了,就說了一個長輩,李智勇(政府官員)。週一聽,說:你等著,我去拿到錢來接你。其實,他夥同本地的人抄家去了。第二天,姓周的跑來威脅我:你不說,你丈夫交了好多資料。這回我不會再上他的當了,因我家裏根本沒甚麼資料。
我被非法關押在靈泉寺看守所四十天。三月十六日下午,一惡警叫我收拾東西,放你出去。我信以為真,其他人也為我高興。結果惡警把我劫持到吳家灣拘留所。我拒不下車,一個中等個子的中年男人狂吼,我不為所動。四、五個惡警一擁而上,把我從車上拖下來,抬進了監室。
四月初的一天下午一點多,國安大隊來了二女一男,叫我們蓋手印,一個監室一個監室的蓋,輪到我們監室了,大家都不配合,拒不蓋手印。一楊姓國安女惡人說:我就不相信,這麼多人都蓋了,把你幾個還賴不活了。有一個嚇得蓋了,把另兩個銬在門窗上,吊鴨兒撲水,腳不沾地。五個惡人一齊過來按我,一人捉一隻手反起使勁撇,一人按頭,兩人拿狼牙棒打背和腿。我把手緊緊的捏成拳頭,他們怎麼也掰不開,我與那五人相持了十多分鐘。我喊師父,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幾個累得直喘粗氣,所長劉某說:算了。幾個人鬆開手,就把我拖去坐老虎凳,一直坐到晚上七點多鐘才放。
四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四點多鐘,一惡警叫我出去簽勞教通知單。我拿著通知單說:我又沒犯法,甚麼勞教。兩下就撕爛了。惡警氣得暴跳如雷,大罵:你這醜婆娘,滾進去。背上給我重重一拳,又踢我一腳。兩天後的下午三點鐘,所長說劉某我撕了通知單,把我拖去戴上腳鐐、手銬圍著壩子走,一直走到晚上才讓回監室。有好心的吸毒犯見我戴著腳鐐、手銬,就叫我躺下,她們去打報告,說我暈倒了。十點左右給我把手銬取了,第二天晚上才取腳鐐。
五月十日左右的一天早上,剛起床就叫收拾東西,八九點鐘,所長劉某和一個姓林的零工來叫我出去上車,要把我送往勞教所。我想:我沒犯法,死也不去,就一頭往牆上撞去。劉說:今天沒那天撕通知那麼鬆活。叫兩個男人(零工)把我拖住,戴上手銬推出去塞到車子的最後一排銬上,到勞教所才鬆開。
(四)第二次被勞教,丈夫離世
一到勞教所就進入所中隊(五中隊),每人兩個包夾做轉化工作,前兩天就在屋子裏灌輸他們的那一套歪理邪說,放誹謗、誣蔑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強迫看他們編造的謊言,看為惡黨歌功頌德的電視。如不配合,就關小號,坐軍姿、貼壁站,由猶大、雜犯、吸毒犯,還有惡警輪番做所謂的「轉化工作」。天天如此。
一月後,就轉到生產中隊(七中隊),每天有猶大做所謂的「轉化工作」。一個姓唐的和胡蓉包夾,以前認識的,都是遂寧老鄉,有郭春芳、陳家碧、黃益蓉、魏振菊等,她們每天輪番來說她們邪悟的那一套,說甚麼:圓滿了,不煉功了,把書交出去,轉化是正確的等鬼話。我說:路是自己走,不要把你們的認識強加給我。十幾天過去了,看我不動心。一天,在小黑屋裏,隊長張小芳來「做工作」,說某某、某某「轉化」了,一連說了好幾個,都是以前認識的,我不為所動,她無奈的走了。
後來,中隊專門作轉化的猶大蒙慶,她天天來講,又念猶大王志剛夫婦寫的三本書,都是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還放誹謗大法的錄像,我不動心,心中想著師父和大法。她們看我沒反應,就從肉體上折磨,每天罰站、罰跪、坐軍姿等,一點不動,由兩個包夾守著,動一下就拳打腳踢,早上三點起床,晚上十二點以後才准睡覺。就這樣過了幾個月。
零二年,過年後,猶大蒙慶想早日出去,昧著良心、不擇手段、出謀劃策,要如何才能轉化她們所說的頑固分子。用吃飯盆強制灌八盆冷水,不准上廁所。這時,包夾我的猶大胡蓉,吸毒犯林鳳嬌,她們強行我喝八盆水,我喝了三盆。我說喝不下了。她們說:那就灌。幾個人一哄而上把我推倒在地,抬往洗澡間。我說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抬我手的兩人鬆開手,把我的上半身被重重的摔在地上,抬我腳的兩人就順勢往洗澡間拖,整個後背全被拖爛了,衣服全沾在背上。在洗澡間,她們把我按在地上,由吸毒犯林鳳嬌和陳麗灌了我幾盆涼水,還不准上廁所,跟幹部打報告也不行。五點過所有的人都在壩子裏吃飯了。沒轉化的就坐在這頭,不給飯吃。這時,我肚子脹得好難受,整個肚子都脹痛了,實在憋不住了,就蹲下拉了。一個民管看見了就喊,包夾胡友書和林鳳嬌跑過來又打又罵:你這老不要臉的,不論哪兒都拉。林鳳嬌和陳麗就強行把我的棉衣脫下來擦地。第二天,隊長張小芳謾罵我把環境都污染了。以後都不准上廁所,每頓只給一口飯吃,就強行喝水。
有一天,我看見隊長秦某進了辦公室,就要求要上廁所。她熟視無睹,理都不理。林鳳嬌和陳麗跑來把我按倒在地,脫下我的襪子就塞在我的嘴裏,並說:你喊嘛,這下你喊個夠吧。從此,只准我站著拉,拉了就脫我的衣服擦地,擦完了扔垃圾裏,還要給四十元錢買拖把。晚上不准睡覺,通宵站在壩子裏,下面穿著尿濕了的褲子,上面穿著單衣,冬末春初的天氣,在夜風中凍得我瑟瑟發抖,上牙嗑下牙。這下,以蒙慶為首的猶大們高興了,說:看你那麼大歲數了能冷多久。當時沒「轉化」的就我年齡大,她們抓住這點,不惜一切想方設法要轉化我。然後,又改為晚上十二點以後到屋裏站,把棉絮墊在地上,要拉就站在棉絮上拉,拉上尿了就扔垃圾裏。每人一小時,輪班守。腿被站得又腫又粗。吸毒犯林鳳嬌常常借故對付我,說我打瞌睡,對我又打又罵,還把清涼油往眼睛裏使勁抹。有一天晚上,打得我眼冒金星。這樣的非人折磨天天如此。猶大蒙慶想出的毒招害了多少法輪功學員。她還為自己幹的壞事而沾沾自喜,說甚麼這招真靈,起到了磨破嘴皮都起不了的作用。可是強制還是可以改變人心呀。
有一天中午,吸毒犯把付麗瓊的衣服扒光,只剩內褲,在壩子裏站到下午三點鐘。楊華蓮為同修艾克香說了一句公道話,張小芳就叫幾個雜犯把楊華蓮打得渾身青紫、鼻青臉腫,打倒在壕溝裏。楊華蓮抓住張小芳的褲腳想爬上來,張反咬一口,說楊華蓮持警打了她。張有一個星期沒上班,要告楊華蓮,判她勞改。張沒有任何依據告不上,就訛了楊七八百元錢。
我在勞教所受到非人折磨,丈夫在家為我擔驚受怕,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加之惡人的不斷騷擾,身體每況愈下,得了重病,卻沒人照顧。丈夫病危時,在親人要求下,勞教所才讓我回家三天看望。當時,我看見丈夫躺在醫院的病床上,瘦得皮包骨,心中好難過。我在他身邊照顧兩天,他好了許多,也能吃一點飯了。第三天下午兩點左右,來了四個惡警把我強行押走。當我回頭看見躺在病床上的丈夫擔心而又無可奈何的神情和那期盼憂傷的眼睛,我忍不住心中一酸,眼淚止不住的往外流。這一別,卻成了永別。
回到勞教所,從丈夫身邊離開那一刻的情景時時在我眼前浮現,我睡不著、吃不下,我就向所裏申請要回家照顧病重的丈夫。半月後,批下來了。王管教打電話了解到我丈夫已去世,就不放我回去了。我卻被蒙在鼓裏,他們還騙我說丈夫好些了。時間長了,我覺得不對,就要給家裏打電話,惡警不讓打,我就不吃飯,見人就哭。這樣過了幾天,惡警看瞞不住了。分隊幹部毛惡警說:你丈夫死了。我聽到這噩耗,萬分悲痛,忍不住放聲痛哭。毛惡警兇狠的說:不准哭了,人都死了,哭有甚麼用,能哭活嗎?我正在傷心處,聽她這麼說,我更難過,說:是你們不讓我盡妻子的責任,還不准我哭。毛惡警說:你敢跟我這樣說話。馬上發動全中隊的人指責我、批鬥我。惡警隊長張小芳還罵我:她丈夫就是她害死的。因為在二零零二年八九月份,丈夫給我寄錢,在匯款單上寫了「自己的路要走好,不要給師父和大法抹黑。」我丈夫的死是惡黨欠下的又一筆血債。
(五)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底,我終於脫離魔窟,回家了。由於丈夫去世,家中又欠了債,生活暫時很困難。有兩位遂寧同修辦了一所幼兒園,請我去幹些雜活。
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早上,幼兒園旁邊有一個喇叭在播放法輪功真相。恰好幼兒園這天正式開校,惡徒硬說是她們掛的,強行抄了幼兒園,九點左右強行綁架了呂燕飛,八號晚上強行綁架了另一同修張昭靜。
七日晚上十二點,來了三惡警把我和另兩位強行綁架到城西派出所。惡警問喇叭是誰安的?我說:不知道。一年輕惡警就對我拳打腳踢。問了後,就把我們送到吳家灣拘留所。八日上午八九點鐘,城西派出所一惡警又把我叫出來問,我說:丈夫被你們迫害死,我幫人,求點稀飯吃,這也犯法嗎?半夜三更把我綁架到這兒來迫害。說著把昨晚他們作的筆錄兩下撕毀。惡警氣得大罵兩句,又送回監室。另兩位下午就放了。
九日上午,惡徒又把我和張昭靜轉送靈泉寺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張昭靜被非法勞教二年。
十一月一日下午,政府官員何朝木和一年輕人來接我。出門時,門衛要我喊報告,我不喊。門衛跑到我面前惡狠狠的問:你叫甚麼名字?我說名字都不知道還迫害我這麼久。他不吭聲了。又叫我簽名,我說:你們無故迫害我,憑甚麼簽名。他說:不簽就不放。我心想,你說了不算。來接我的年輕人叫我快簽,我說:不簽,非法迫害我這麼久,應無條件放我。那年輕人聽了,就說:何書記她不簽字。何說:她不簽就算了,填個拒絕簽字嘛。就這樣在師父的呵護下,走出了看守所。他們把我接到鎮上,叫來村支書楊智友、張興全接回去交給二哥二嫂看管。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我和同修在大英縣街上講真相。在一賣燃具的店裏講真相,並拿了份資料給櫃台裏的人,他接了就看。我往外走,看見進來一個高個子微胖的人,他不停的問:是啥子。我看那樣,心生了不正的一念:這人莫去報啊。我隨即出來,找到另一同修,說:我們找個地方發正念,順便吃飯。我倆找地方時,發現他在看我們,我就給同修講了,有人監視我們,莫去報啊。同修全盤否定,發正念。我倆到飯館坐下不到五分鐘,就進來兩個年輕警察站在我們面前說:我們是警察。我說;警察怎麼啦,我們又沒犯法。一警察把同修的資料袋拿在手裏一拍一拍的,這就是犯法。我說那是救人的真相,你好好看看,明白了真相,你們就有救了。
這時來了很多人圍觀,我說:老鄉們,你們看見了,現在警察好壞不分,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卻要被抓,這是甚麼法律。請你們一定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免災免難,保平安。警察說:你們使勁講,講得越多越好。一警察把同修拉到門外要給她照相,我發正念讓他照不了。這時,警車來了,就把同修強行拉到車上,一警察從我手上把孫女搶去交給車上的女人,把我推上車,嚇得我孫女哇哇大哭。把我們拉到第一派出所,所裏的人都下班了。他們把我們撂在那裏,就去找當官的。我們趁機把《九評》和真相資料放進了辦公室。一會兒,當官的來了,看見同修就說:你這老太婆硬是要吃不要錢的飯呀。並把我倆叫到石桌子邊坐下,問我們姓名、住址,我們不配合,只給他講真相。他叫把資料拿出去,我說:這是救人的,很珍貴,你拿去銷毀了,對你不好。他就悄悄的走到我背後用兩根指頭從包裏夾出資料,甩在桌上說:你們出去吃飯。我們在師父的呵護下,一個多小時走出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遂寧市惡警破壞了資料點,抓了多位法輪功學員,從這天開始,惡黨人員到處找我,並用金錢收買,誰舉報,賞現金一千元,害得我有家不能回,一直流離在外。
在此,我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趕快明辨是非,了解真相,回頭是岸,給自己和家人一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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