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春英: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四年一月回老家探親,因帶真相資料上車被抓,被非法判三年勞教,期滿放回。
項繼紅:女,三十多歲,二零零四年二月,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與本場壞人、惡警互相勾結到家去抓走,並被非法勞教二年,期滿釋放。
丁均華:女,四十七歲,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正在上班,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以找談話為名抓走,關押在牡丹江鐵路公安處看守所進行迫害。當時她用絕食抗議,惡警就對她強行灌食,它們利用犯人、醫生、十多個人對她進行迫害,惡警用木頭製成十字架,然後數人把她綁在十字架上,對她插管進行灌食,灌完食管子也不拔出來。它們還對丁均華注射不明藥物,這樣迫害了二十多天,判三年勞教,因身患癌症,保外就醫釋放。
李某某:女,四十多歲,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與農場壞人、惡警勾結,把李抓走,關押在牡丹江鐵路公安處看守所進行迫害,它們利用獄中犯人把她的衣服扒光,一絲不掛,然後惡人往她身上潑冷水,他們往身上連潑了十多盆冷水。惡人叫她穿馬夾子,背監規,唱歌,她都不配合,惡人又用鞋底打她。
鄒繼秀;女,四十多歲,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牡丹江鐵路公安處與農場壞人、惡警勾結在工地把她抓走,送到牡丹江鐵路公安處看守所進行迫害,在看守所因鄒繼秀都不配合它們,它們就把她的手反銬在身後,當她高喊「法輪大法好」時,它們用手銬使勁的勒她,把她手的肉都勒壞了,至今傷痕還存在。交了近五萬元人民幣,才放出來。
韋金鸞:女,六十三歲,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日,牡丹江鐵路公安處來農場與本場壞人、惡警互相勾結,開一輛租來的車,惡警穿著便衣,在本農場家屬區的路上攔路搶劫,五、六個人拖著韋金鸞扔到車上拉走。搜了身,拿走高級手機一個,人民幣一千元,又從身上搜走家裏的鑰匙,私自破門抄家,抄走收錄機一個,煉功帶二盤,電視遙控器一個,大法書籍數本。因韋金鸞堅持信仰,被判三年勞教。在看守所惡警不讓煉功,韋金鸞身體有病,被四個警察強行綁在十字架上打不明藥物。因身體有嚴重高血壓、心臟病,保外就醫釋放。
李志明:女,四十五歲,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日,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來農場與本場壞人、惡警互相勾結抓走,因受不了迫害,違心向惡人妥協,寫了所謂「悔過書」,交了一萬多元人民幣,才放出來。
王美英:女,五十多歲,二零零四年二月份,在牡丹江鐵路公安處來農場與本場壞人、惡警互相勾結下被抓走,在看守所因受不起邪惡的迫害,交了八千多元人民幣,被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