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這件事不宜以證實法的名義來做
開辦明慧幼兒園也許可以給一些孩子提供一個好的學習環境,給幾個同修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但是就目前我所知道的一個這樣的幼兒園,在資金上是入不敷出的,單憑大法弟子的投入。在證實法時間和資金都很緊的情況下,這似乎有點得不償失。如果我們能以常人的形式開辦這樣一個幼兒園,使之正常運作,同時做好「三件事」,是不是會更好?
二、這件事不宜在大法弟子中引起波動
如果是幾個人在一起協調做一做,使用一下我們網絡上的共享資源,也未嘗不可。如果因此動用了很多的大法弟子參與(例如:搞策劃、做宣傳、招生等等),那是不是會因此干擾了其他大法弟子做證實法的事了,影響了其它正法的項目;更進一步說,大家因此互相傳、互相講,各種心被帶動起來;有支持的,有反對的,有盲從的……最起碼是導致一部份人把精力用在議論這件事的是與非上了。這就很不必要。默默的做不是更好嗎?
三、安全問題是必須重視的
這一點就不只是開辦幼兒園的問題了,還有一些大法弟子開辦的公司,為解決一些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生活問題,為大法弟子提供工作,本來是好事,但是有的大法弟子有意無意的到處去說,使這些地方成了公開的秘密,甚至有的抱著人心去「參觀」,旁若無人的「交流」;身在其中的每個人,是不是都要好好想一想,這其中深藏著人心啊。即使是自己真的沒有怕心,還要為別人著想吧,為同修的安全著想吧;即使自己沒有顯示的心,也要考慮整體的協調與配合啊,也要考慮不給整體帶來干擾啊;我們無論做了甚麼,最根本是要對法負責,不能只為強調自己而留一大堆問題給別人啊。
環境寬鬆了,讓我深深體會到修煉的另一種難,真的希望我們都能穩步的走好每一步,真正放下自我。
個人淺見,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