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性質決定了我常年在外,更多的時間是在車上度過的。但是我總是牢記李老師說的:「你只要修煉法輪大法,你只要想在我們這個大法中修煉,你就必須得學法,光煉動作我們是不承認的。」(《法輪大法義解》)只要一有空,一到終點站,我都堅持雷打不動的背書、學法。有時為背一段經文,晚睡早走,直到能背下來為止。
李老師說:「功其實不是煉出來的,他是修出來的。很多人追求長功,只注重怎麼煉,沒有注重怎麼修。其實功完全是靠修心性修出來的。」遵照師父的教導,我也注意在各種複雜的環境中不斷地去掉自己各種不好的心,按照一個煉功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單位裏別人不願幹的,掙錢少的,領導總是看我老實派我去,我從不打折扣,叫幹啥就幹啥。修煉嘛,就得明明白白吃苦,明明白白吃苦。我的工作天天在外面跑,每天都遇到一些麻煩事,使我有了更多的提高心性的好機會。
有一天,我開車在途中,一個乘客要下車。車停在一個年輕人跟前,他就一手扶住了我的車,我也沒看見。當乘客下車後,我就慢慢啟動車,把他閃了一下。那年輕人火冒三丈,一拳打碎了車門的玻璃,一邊罵一邊跳上車來,當著乘客的面狠狠地踢了我三腳。當時我面子上真有些過不去,真想出手還擊。但我馬上想到了師父的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自己是煉功人了,就得用超常的理要求自己。當時雖然有點不自然,還是忍住了。當時車上的乘客看到我的表情都很不理解。常人怎麼能理解我們修煉人的心態呢!
我們客運公司,車輛已經承包了,出去拉客,就想多掙錢。在這種天天和錢打交道的環境中,人們看重金錢的執著心慢慢就起來了。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號,旅客走後我打掃衛生,拾到一張四萬七千元的銀行匯票。失主是連雲港某單位的職工,肯定是昨天晚上坐夜車時丟下的,這時,旅客還不一定知道。我馬上意識到它的重要性。煉功人,應該是處處為別人著想的人,失主要知道丟了匯票一定很著急,我應該想辦法找到失主。我就通過我們單位領導找到了失主,他感動的不知說啥好,一定要請客送禮表示謝意,都被我拒絕了。在金錢的誘惑面前,自己經住了考驗,過了這一關,心裏感到非常輕鬆。
李老師講:「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隨著心性的提高,更大的考驗又出現了。同年二月十二日下午,出車回來,打掃衛生時發現一個提包。打開一看,全是一百元、五十元一張的現金,鼓鼓的滿滿一包,最少也得一萬多。這回可不是匯票了,都是耀眼的、拿出去就是能花的鈔票啊,太誘惑人了。我馬上想到自己已是修大法的人了,修「真善忍」的人了。「善者,慈悲心常在,」我決心把錢交給失主。我想失主發現了一定會跑回來找的。
我就坐在車上等。等了四十來分鐘,一個三十來歲的婦女急急火火跑來,經過核對確認她是失主,我就把錢還給她了。失主告訴我,她是地區人民醫院的職工,包裏裝著一萬二千元人民幣。並隨手拿出一大疊讓我收下。我分文沒要,我告訴她,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要謝你就謝李洪志老師吧,是他叫我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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