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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康平縣張強鎮不法官吏的非法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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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我丈夫和我的婆婆也同時得法。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大法遭到無理鎮壓,這麼好的高德大法,遭到迫害、誣陷,我不明白。九九年十月我和本村大法弟子約定,一起到北京信訪辦上訪。由於家中經濟拮据,我就靠幫別人扒苞米,積攢路費。後來,我被非法關押在康平縣張強鎮敬老院,遭打罵和經濟勒索。

自從我們全家得法後,我們一起到煉功點學法、煉功、一起切磋,使我們在法理上的認識不斷提高,身心得到淨化,我們在大法中,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真是家庭和睦,其樂溶溶。

然而,中共邪黨對大法的迫害,打破了我們家的平靜生活。為了證實大法,九九年十月,我和其他大法弟子進京上訪。我們一行五人走到河北省三河市時,遭到站前派出所的非法扣留。在扣留的兩天裏,他們不讓我們睡覺,還開窗凍我們,我身上僅有的一百元錢也被一惡警強行搜去。我們只是上訪,履行公民的合法權利,竟又被當地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後轉至瀋陽女子自強學校、康平縣張強鎮敬老院。在張強鎮敬老院,不准我們出去一步,派出所所長高中峰罵我們,踢我們,逼我們寫「保證書」。我們不寫,聯防隊員梁萬玲就在一旁說:不寫,罵大法也行。這時,他們又向我家裏勒索了一百元錢。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丈夫領著我七十六歲的婆婆和兩個孩子在家艱難度日。鎮派出所夥同七家子村,不斷的到我家騷擾、恐嚇。張強鎮派出所所長高中峰帶人到我家,逼迫我丈夫拿錢,因家中無錢,他們就逼迫我丈夫:就是借錢、貸款也得交。在惡警的逼迫下,我丈夫東挪西湊了二千六百元錢,交給他們。當時給我的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和痛苦。

以上只是惡黨豢養的惡警非法行徑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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