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一天,我又去見石懷玉。他跟我講到法輪功,說煉法輪功的人多,功又如何好,表示想學這個功,又急切的想借一本法輪功的書看。說話間有一人送他一大摞百元面值的人民幣。他將錢收下,讓那人走了,轉臉對我說:「我們法院也做生意。」又一個勁的讓我講講法輪功。
我當時沒看穿他的真面目,便將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思想上的受益真實的敘述出來,同時把一本大法書籍雙手捧上。他裝模作樣專注的在看書。約兩分鐘時間,他突然臉一沉,獰笑著說:「你過來,有人找你。」我驚呆了,一個約50歲的男便衣出現在我眼前,兇狠的對我說:「就憑這本書,就能判你罪,這本書沒收了。」我含著淚,看著他們拿著我的寶書開車而去。我這才明白,前面的花言巧語都是他們一夥設的圈套,法院也是迫害大法的邪惡機構。
由於石懷玉的舉報,龍子湖區公安分局鐘永祥等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將我非法刑拘,非法關押在市第一看守所。
在這裏,我順便一提所謂的「文明管理」的第一看守所。雖然電視、廣播對「一看」的文明管理讚不絕口,其實,那是十足的謊言,真正的「一看」是一座人間地獄。無休止的每天十幾小時超負荷的奴役勞動,經常為趕任務幾天不能閤眼,看守的喝斥聲不絕於耳,拿人不當人,當光幹活的動物一樣對待。日常用品極貴,尤其是每天要吃的菜,比外面貴數倍,二十元一份的菜,幾塊大肥肉加醬油湯,幾塊帶皮的冬瓜,少油無鹽,湯裏的泥、飯裏的毛蟲、老鼠屎比比皆是。被關押的人被打的哀嚎聲,讓人不寒而慄。
我們幾個絕食反迫害的大法弟子一個個被喊出去,由4-5人強行按住頭和四肢,再讓「一看」獄醫張某插管灌食。這分明是極野蠻、極殘忍的酷刑。
這張獄醫40多歲,外表溫雅,不甚言語,迫害起人來竟是極其狠毒。他拿著粗長橡皮管對著學員鼻孔急速死命的捅下去,又猛力拽出來,再從另一鼻孔猛力捅下去,再猛力拽出……撕心裂肺般疼痛,直到學員被摧殘的叫不出聲來,幾近昏厥,這惡醫方肯罷手。
我制止「一看」所謂的陳科長(女,50多歲)謗師謗法之胡言亂語。這陳科長被我講的理屈詞窮,氣的發抖。第二天,看守尋隙,叫犯人找一個最小的帶鏽的土銬子將我的雙手反擰至背後,背銬26小時,鏽銬嵌至手腕肉裏,手腕成葫蘆狀,那鑽心的痛,動彈不了。去銬半年後,兩手背針扎沒知覺。
我被非法超期羈押九個月,直至高燒不退、便血不止。龍子湖區鐘永祥等才讓家人將已不能行走的我領回家。臨走前,仍強迫家人交五千元現金,龍子湖區公安分局僅給家人一張收據,上面寫收保證金3500元,蓋章是東區610辦公室。(綁架我的第一天,已巧立名目用手銬逼孩子交過1000元)。
以上正是法院院長石懷玉以卑鄙手段騙走我的大法書並以此為所謂的「證據」,與公安勾結非法迫害我九個月,強行勒索錢財6000元,更不提執行判決書了。
事情已過多年,每當從電視裏聽到表揚法院如何「先進」,執法如何「公正」,如何加強執行力度等等,心裏確是另有一番滋味,不經受迫害的人是沒感受的。想我,只是想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已按法院院方要求交齊了訴訟、廣告、執行等所有費用,我要求執行,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法院應該是公正的執法機構,然而身為院長的石懷玉不去履行自己的職責,卻設下圈套,偽裝善良,利用修煉人的善良,不顧事實,無視天理,迫害大法學員,執法犯法。他也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最守法的好人,卻昧著良心迫害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