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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監獄報顛倒黑白誣蔑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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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2000年10月……當時覆蓋全省三十多個監獄的「黑龍江省監獄報」對我煉法輪功一事進行了「報導」,說我因煉法輪功「追求圓滿」實施搶劫被判無期。「黑龍江省監獄報」把我修煉法輪功和我搶劫犯罪的時間顛倒了一下,便把我修煉前犯罪時的罪名扣在了法輪功的頭上。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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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我因參與持槍搶劫,被大慶公安局於同年4月28日拘捕,5月3日關押於大慶看守所,12月份轉押大慶看守所。1996年被大慶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1997年4月24日押送新肇監獄服刑。

1997年在獄中,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淨化身體,使人青春煥發的神奇功效使我的身心煥然一新,同時我的心靈也在大法中得到了徹底的淨化,原本思想骯髒,心靈扭曲,甚麼壞事都敢做的失足浪子,按著法輪功的要求,開始摒棄陋習,往日的鬥狠和齷齪的思想被真誠、寬容和善良所取代,法輪大法徹底的改變了我的身心。

但是1999年惡黨迫害法輪功以後,在中共管制下的中國監獄裏,甚麼事情都要與迫害法輪功掛鉤,如果有人在監獄裏煉法輪功,就關押禁閉,同時用各種酷刑和流氓手段進行迫害,並剝奪了作為服刑人員最大的權利──減刑的權利。

2000年10月,監獄以「不服從管理」為由將我轉送泰來監獄。當時覆蓋全省三十多個監獄的「黑龍江省監獄報」對我煉法輪功一事進行了「報導」,說我因煉法輪功「追求圓滿」實施搶劫被判無期。「黑龍江省監獄報」把我修煉法輪功和我搶劫犯罪的時間顛倒了一下,便把我修煉前犯罪時的罪名扣在了法輪功的頭上,很多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便附和著說我是「煉法輪功,而且是因為搶劫被判無期的」。其實我犯罪是在1995年3月,而我開始煉功是在1997年,在這之前我根本沒有聽說過「法輪功」三個字。

曾在無知與迷茫中鋃鐺入獄的我,在內心深處在懺悔,在洗滌也在承擔著昔日無知的罪孽,慶幸的是在迷茫中幸遇真理和信念的燈塔,讓我看穿世間真正的善與惡,正與邪。

歲月悠悠,大牆內十二春秋蹉跎而過。讓我的心聲幫助大家認清惡黨的本質,遠離邪惡,走向美好的明天。勸人選擇美好,是我由衷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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