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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英縣李群英幾年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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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我叫李群英,五十二歲,家住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氣運公司七十五隊。我今天把邪惡中共對煉功人的迫害,一樁樁,一件件揭露出來,曝光天下,讓世人認清惡黨的本質,退出惡黨,迎接新世紀。

未修煉法輪功時,我一身病,高血壓、腎炎等,生活不能自理,為給我治病,欠了債,給家裏帶來了沉重的負擔,看著丈夫的滿面愁容,我心如刀割,真想一死了之,不再拖累他。

正當我掙扎在生死線上時,朋友給我送來了《法輪功》一書,我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去煉功,還真神奇,沒多久,我那些疾病不翼而飛,不僅能料理家務還能幹活了,一家人又有了往日的歡樂。這一切都是法輪功師父賜予我們的。

正當我們沉浸在修煉大法的幸福中、樂呵呵的做人時,天變了,惡浪翻滾,江氏集團利用中共機器開足了馬力,大肆造謠、污衊、誹謗、栽贓法輪功。當地邪惡緊跟邪黨,助紂為虐,對本地法輪功學員抄家、搜書、關押、辦洗腦班、逼寫保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半夜一點鐘,第一派出所所長鄧傳益、副所長彭某、幹事李東開著警車到我家砸門,強行抄家,搶走我的《轉法輪》寶書和其他大法書籍,並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由李東提審,審到早上五點鐘,把我關進小屋;八點鐘,由國安大隊長姚建春(已遭報死於腦溢血)、「六一零」頭子劉太川、李公安、還有幾個不認識的提審我,天天提審,要我放棄修煉,交待,還找了兩名記者來錄像,要我罵師父、罵大法,我不罵,並說大法好,我二十多年的腎炎、高血壓都好了。姚建春氣急敗壞,對我又罵,還吐唾沫,並吼道:「你不煉要死人啦。」迫害三天後,由丈夫擔保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七,我這個在大法中的親身受益者,為了給大法討回公道,和同修去北京反映情況。剛到信訪辦門口,我們就被抓了,在駐京辦關押十天,由大英縣的兩名公安和一個政府官員接回,關在派出所。國安大隊、「六一零」天天提審,迫害三天,又送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放回,並向家人勒索二千元現金。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們許多同修到遂寧市市中區法庭聲援大法弟子呂燕飛,抵制惡黨對她的非法審判。法庭內外及街道兩旁都是大法弟子,還有世人。邪惡見這陣勢,懼怕了,就偷梁換柱,庭審被調了包,換成了私藏火藥槍的。我當時包了幾十封真相信去發,向世人講真相,由於人多,也混進了一些便衣。

結束庭審後,在大街上,惡警當眾強行把我綁架,塞進警車絕塵而去。拉到城北一派出所,在裏面搜去了我給大英公安留的六封信,然後把我吊銬在派出所三樓的鐵窗上一天一夜,不給飯吃,不給水喝,還惡狠狠的說:「餓死你,看你還怎麼發傳單。」第二天早上,惡警拿我十元錢,說給我買吃的,買回的包子卻被他們吃了;把我吊銬在那裏,讓我看著他們吃,還罵一些不堪入耳的話。上午,大英縣公安局來了三個人把我接回派出所,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五點半,來了幾人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當天把我送去書院街初級中學裏的洗腦班。由姚建春、劉太川、李公安、向公安(女)二十四小時強行洗腦看管,七天後放回。

二零零一年八月的一天,我回娘家打穀子,被隆盛惡人舉報。由姚建春、劉太川開來警車把我強行綁架到大英縣派出所,非法審訊幾個小時,一無所獲,中午十二點放回。

姚、劉二人長期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出門要報告,還派人監視、跟蹤。一到邪黨日和所謂的敏感日,政府官員、公安、派出所的人就上門騷擾。

二零零四年九月底,鎮政府官員和派出所的人上門要我簽字。我說你們是違法的,我做好人有甚麼錯?我要控告你們。他們就走了。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早上,不到八點鐘,遂寧市國安夥同當地政府官員和各執法部門,共計幾十人,開幾輛警車到我居住地綁架我。我和家人抵制邪惡的無理迫害,邪惡就撬鎖砸門,把我強行綁架到遂寧市洗腦班(城北收教所),派兩人包夾看管,每天放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學習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書,每天逼寫認識。

由王安亮(頭子)、邱威、楊華、王小梅、楊媚、陳主任、小唐、小羅、小李、何醫生,還有十幾人不知姓名的,輪番上陣迫害我。我不配合,跟她們講真相,堅持發正念,吃飯時碰到同修也叫她們發正念。惡人就把我關小號,與同修隔絕,不准出門,不准親人看我,由他們給我打飯。

飯菜被他們下了毒。我吃了他們打的飯菜,覺的有一股苦味,但也沒多想,就繼續吃,接著就出現了頭昏、肚脹痛、發燒、渾身無力。後來就拉不出小便,大便就是綠色的涎狀物。整個口腔全是紫黑色的血泡,血水順著嘴角往下流,幾天都茶水不進,不能行走。

他們根本不管我的死活,不但不聞不問,幾個惡人還趁機把我架到審訊室誘供簽字。後來我兒子因事順道來看我,一見我被他們迫害的不像樣了,就找他們理論:我媽好好的一個人被你們迫害的不像人樣了,我媽有個三長兩短,你們誰也逃不掉。邪惡怕擔責任,頭子王安亮不敢露面,就叫手下通知當地派出所接人。當時,不知裏面的人躲哪去了。大英縣政府派了一個二十歲不到的年輕人來接。我在洗腦班被迫害四十天,在師父的呵護下,加之親人的營救,得以脫離魔窟。回家後,我就叫丈夫去找有關部門的領導,他們卻互相推責任。我回家半個月後,身體基本恢復,但滿口的牙全壞了,現在吃飯都困難。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下午,我和另四位同修到農村講真相,被惡人舉報,由國安大隊唐洪林、蒙振和第二派出所的劉尚華及一個女的,把我們強行綁架,並搜身。當時國安大隊一惡人照我太陽穴就打幾拳,當場我就昏過去了;醒來後,一女警就搜身,問資料哪來的?我不說。第二派出所指導員劉尚華又給我幾拳,又把我打昏過去,強行按手印。

第二天半夜二點,他們把我們送去了看守所非法關押。後來就對我們非法判刑,兩位非法判勞教一年,一位監外執行一年,一位非法關一個月放回,一位關押十五天。三月十七日,把我和另一名同修送往臭名昭著的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進入勞教所,每人派倆包夾,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每天坐軍姿,貼壁坐,坐小凳,不准動。在勞教所裏,吳隊長和任鳳明天天給大家放誣蔑、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對大法進行各種邪說。大家被奴役時,吳、任二人就讀邪黨編造的那一套歪理邪說。任鳳明、吳隊長、江南(隊長)、段圓圓(年輕管教很邪惡)、李管教、指導員王紅梅(很邪惡),她們叫吸毒犯打學員,對學員進行各種無人性的迫害,每天幹十六--十八個小時的活,只要是煉法輪功的,誰都不放過。

惡警把長期辦公的地方只有七、八個平方米的過道改成六、七十人的吃飯場,大家分三組吃飯,把門全關死,這個地方緊靠著廁所,臭氣難聞。一個星期洗一次衣服,只給十五分鐘,水龍頭大多是壞的,大家輪流洗,有時只有把衣服打濕就算事,不准用多了水。吸毒犯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想甚麼時候晾衣服就甚麼時候晾;大法學員就不行,沒地方晾,有時衣服放臭了也沒幹。

「六一零」頭子劉太川追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並把其女也帶入其中,參與迫害。零四年的一天其女坐小車往男友處,小車鑽入大車下,被壓死,死相很慘,死時二十歲左右。

國安隊長姚建春一直為江羅賣命,迫害大法弟子很賣力。二零零四年突然死於腦溢血,死時才四十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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