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鳳春 |
於鳳春,女,43歲,家住雙鴨山市尖山區二十六中附近,原來患有肝腹水,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身體健康。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在1999年7月20日被佳鐵公安處綁架,在南岔被非法關押一天,被雙鴨山公安局抓入礦務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天。
2000年3月,於鳳春到市「610」營救非法關押在佳市勞教所的同修,被雙鴨山嶺東公安分局不法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半個月,並被嶺東公安分局勒索3000元。
2000年5月17日,於鳳春被佳東公安分局綁架,被雙鴨山公安局拘留半個月。2000年6月,被嶺東公安分局非法勞教一年,在佳木斯勞教所遭受非法關押迫害。
2002年1月10日,於鳳春在北京天安門被天安門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懷柔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被嶺東公安分局綁架回雙鴨山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
2006年5月16日,於鳳春在雙鴨山美僑商場講真相時,被永紅派出所惡警綁架,被劫持到雙鴨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被發現身體出現腹水症狀,於5月24日釋放。
八年來,當地片警對於鳳春的騷擾不斷。2007年8月31日,雙鴨山市公安局長安派出所所長、警長等一行四人又闖入於鳳春家,非法抄家,強行搶走私人物品,並對其進行恐嚇、威脅。惡黨長期的精神和肉體的迫害,導致於鳳春身體健康惡化,於2007年12月27日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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