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屈真興拒絕戴犯人戴的「學員證」,被惡警羅東、張小剛、張衛廷、楊某某毒打了一個中午,慘叫聲傳遍了整個監獄。這之後屈真興又被嚴管二十六天。這黑窩裏的警察沒有一點人性,他們用二十萬伏、五十萬伏的電棒來電擊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法輪功學員屈真興、王任偉、周國平、良東林等拒絕寫違背自己良心道德的所謂「揭批書」,並在6-2教室裏高喊「法輪大法好!」,良東林被惡警加刑一月、嚴管一週;王任偉被惡警加刑一月、嚴管兩週;周國平被惡警加刑二十天、嚴管一月。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會理縣法輪功學員李天華和哥哥被縣國安大隊惡警綁架到新華勞教所繼續迫害。勞教所惡警逼迫他們寫所謂的「四書」,長時間罰站、罰蹲、不讓睡覺,每天強迫奴役十二小時,還經常遭到惡警和包夾犯人的毒打,致使李天華吐血三個多月。李天華被迫害的一身浮腫,頭昏,眼紅,疼痛不止,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釋放回家。
這是新華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希望有良知的中國人都能站出來,制止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2/12/94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