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一月,被常興派出所楊春鵬等人以「了解情況」為幌子騙到派出所,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被綁架至北鎮拘留所,第二天轉入北鎮看守所。由於不配合他們對我的體罰,遭到管教安博(女)用鞋底打嘴巴。絕食其間曾對我無數次非法提審與恐嚇,被大隊長指使男犯將我的兩手分別銬在暖氣與床欄杆上,一個犯人拿著一支很髒的牙刷塞進嘴裏亂攪,不斷進行人格侮辱,被徐東彪(隊長)指使好幾個男犯強行野蠻灌食(米湯加幾大勺的鹽),造成我的一顆下齒被手銬撬掉,兩側牙齒嚴重鬆動,而且無法修補。他們在看守所裏非法宣判,在我強烈要求申訴的申訴期內,非法押至馬三家教養院繼續迫害。
在馬三家教養院,我由於不放棄修煉,遭遇長期不許睡覺,不讓上廁所,多人多次謾罵,侮辱與毆打(頭髮被拽掉)。由於猶大的野蠻灌食,造成從鼻子插入的飼管從嗓子裏冒出來。灌食時被加入不明藥物,致使多次腹瀉,全身乏力,精神恍惚,胡言亂語,記憶消失。然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至少有六個猶大死死按住我的腿和臂及頭,不停的採用各種手段折磨我,後來造成長時間昏迷。
零一年的三月,幾個猶大將我兩臂反擰至極點,兩腿平行抻直,頭按在地(劈腿頭點地)。之後指使一個體重一百三十多斤的猶大坐在我的腰上很長時間。四月份,邵麗(大隊長)指使猶大在晚上十點將我拖進集體浴池,將毛巾堵住我的嘴,把我按倒在浴池下水道的鋼筋上,雙腿和兩臂被五個人強行反疊起來,用力下按。其中一指使者告訴那些「猶大」別老按著不動,否則時間長了就麻木了,不知道痛了,過一會兒鬆開然後再接著來,這樣更痛苦,而且又沒有外傷。
過一段時間他們說,看著我「太舒服」了,他們又將我兩臂反擰(至極)兩腿用力前抻,頭強迫按在兩腿之間,五個人分別按住頭,兩臂和兩腿。一夜之間有十五個人參與了迫害,到天亮的時候,由於嘴裏堵著毛巾導致兩側脫臼,這些人才放手。管教帶我去醫院治脫臼,對骨科大夫謊稱我的傷是早上出操時報數所致。
這次酷刑造成我身體多處致傷(兩臂有一個月的時間睡覺不能脫衣服,兩腿不能獨立行走,來例假十五個月不間斷)長期未癒。零二年四月份,三個管教指使六個猶大用布條編成的繩子將我雙臂反捆,按坐在地上很長時間。
以上是我所遭受的肉體折磨的部份事實。法輪功學員在長期的非法關押其間,所遭受的精神摧殘,是滅絕人性的,沒有盡頭的,是用盡人類的語言都無法形容出的邪惡。而被非法關押的十萬多法輪功學員中,每個人都是有家庭,有工作,有事業,有著眾多親朋好友的社會一員。因此,這場迫害所造成的何止是對十萬人的傷害,多少人妻離子散,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孩子無家可歸……
法輪功學員把這世上的每一個生命都看作是自己曾經的親人,因為我們同是為法而來。但願法輪功學員們的經歷,能喚醒您善良的本性,擺放您正確的位置,為結束這場曠世持久的民族浩劫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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