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悟到,在「退出中共邪黨」的同時還得符合「不反對大法」的要求,因為我們講真相的目地就是讓世人站到法輪功這邊(正義的一邊、屬於未來的一邊),脫離邪黨那邊(反對法輪功的一邊、邪惡的一邊、屬於即將被淘汰的一邊)。所以,如果一個人一邊說「退出中共」,一邊又說「法輪功不好」,那他顯然還是站在邪惡一邊,沒有真正得救,還需要我們繼續針對他的癥結,耐心、細緻的講真相,扭轉他對法輪功的負面認識,肅清邪黨謊言對他的毒害,才能最終救了這個人。
在《九評》出來之前,我們講真相的主要內容就是告訴世人大法真相,不讓世人反對法輪功,因為頭腦中裝有大法不好的思想的人註定是要被淘汰的,這點我想是沒有疑義的。那麼,現在說「法輪功好」卻又堅持不退出中共邪黨相關組織的人,是不是也可以得救呢?
師尊在不同講法中多次講到三退方面的問題,比如在《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的一段講法:「師:還是那個問題,它不只是入黨的形式問題,它已經給人真的打上了邪教烙印、入了它們的籍了。這個烙印得抹去。這種烙印是不在世間人類形式中表現的,起作用的還有人身體裏的因素。因為人向血旗發過毒誓了,命都交給它了,你說你不聲明退出來只是心裏想能算嗎?其實講起來這個惡黨真的是邪惡至極,它叫人對著血旗發毒誓,把生命獻給邪黨,把一生獻給其惡黨要幹的事,從古到今沒有一個政黨、人類的甚麼組織狠毒到這種成度。」
從這段講法中可以看出,加入中共邪黨的人,一定要明確的聲明退出邪黨,抹去烙印。
以上是自己的粗淺認識,如有不當,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