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興武教授的近況
十二月十日,張教授家屬同律師一起去濟南市看守所,看守所不准律師接見張興武,說是他的案子因為證據不足,已經退回公安局,如果要見人,必須有辦案公安人員陪同。
見此情況後,律師與家屬立即返回市中區公安分局,找到610的韓隊長詢問,其回答說可以找辦案單位去人。於是律師又去找魏家莊派出所,派出所人員推托說,他們只是張興武的居住地派出所而非辦案單位(當時抓人、抄家,整材料都是他們做的,這時卻不敢承認了)。律師再次去市中區公安分局找610韓隊長,但這時他不在,找到分局的辦案科,工作人員說這個案子歸老韓管。等到下午2點,還是沒有找到他,律師和家屬只好去王官莊派出所。找到所長,他說這案子是魏家莊負責的,怎麼找到他們那兒來了。但是他承認是他們送上去(送檢察院)的材料。
律師只好去市中區檢察院,檢察院工作人員說:「張興武的材料確實已經送回公安局了。」他還給律師看了他們退回的文件及材料,有一張單子上寫著很大的「退回」兩個字。
從檢察院出來,律師和家屬再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因為據律師講,按新的律師法是可以會見的,但是仍遭到看守所拒絕。
事件回顧:2008年7月16日,張興武夫婦被綁架。8月22日,張興武被非法批捕、11月20日,檢察院將此案退回公安局;11月11日,聘請的辯護律師第一次會見當事人,12月10日,律師第二次會見當事人被拒。
二、大法弟子張承蘭情況
張承蘭被非法勞教後,她的丈夫劉如平曾去勞教所要求見她,但是勞教所不讓接見,原因是劉如平煉法輪功。後來,劉如平請了律師,律師到勞教所見到了張承蘭,張告知律師勞教所的人打了她。上星期劉如平又去了勞教所要求見張承蘭,並提出準備打官司,但是勞教所仍不讓他們見面。
12月10日,劉如平再次到濟南第一女子勞教所,找到所長,要求見張承蘭,強烈要求他們按法律辦事。所長只得同意他們見面。結果在多人的夾持下,他們夫婦二人才得見面。劉如平讓張承蘭在準備立案的文件上簽字後,又去法院立案。按正常法律程序,從立案之日起,有七天審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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