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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師蘇昆控訴雲南勞教所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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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我叫蘇昆,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大學本科,現年三十三歲,家住昆明市世博路八號省國防技術學院。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給學校學生法輪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家長舉報,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第三大隊,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轉到一大隊。

現我對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三大隊警察對我進行打罵、體罰、虐待等行為依法向公檢法部門投訴:

一、縱容、唆使勞教人員對我進行體罰、虐待

由於我入所以來一直堅信真善忍,不放棄法輪功信仰,自二零零五年十月開始,三大隊警察就指使勞教人員對我進行所謂的「嚴管轉化教育」。每天的生活都必須向警察指定的勞教人員報告方可進行,每天收工後他們輪番在我面前污衊大法,逼迫我聽、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內容。如我不配合,他們就使用「特權」在生活上對我百般刁難,如:不准看書寫字、不准喝開水、不准上廁所等。這樣做的目地是為了迫使我儘快「轉化」,然後他們就有寬鬆的改造環境和高額的減期,我曾多次向羅仲武副大隊長反映而未果。這些犯人見他們的「特權」得到幹警的默認,更是變本加厲的折磨我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於是二零零五年一月初,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決定用喊「法輪大法好」來抗議這種迫害行為。但從此後,被幹警安排來專門看著我的勞教犯人每天都當著幹警的面將我勒脖子掃翻在地,掌嘴、對我拳腳相加,沒有任何幹警前去制止。我又向羅仲武反映,但他說這屬於強行制止,不違反規定。更為惡劣的是當專門看著我的犯人得知我向羅仲武反映後,惱羞成怒,故意把我拖到隱蔽處打我,導致我兩顆門牙鬆動,直至脫落,他們還不准許我打早點。打我的犯人有:汪家林、李春永、閻軻、張建忠。

二、農田工地公開打人事件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八日早上,羅仲武到農田工地查看,我上前向其反映勞教犯人近期故意在隱蔽處打我之事。羅不但不聽解釋,反而對我扯搡,於是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以示抗議。羅見此狀,便命令勞教犯人把我拖到正在上土的拖拉機旁,強行按住並指使其他犯人使勁往我身上洒土。我向羅抗議這種體罰行為,他卻譏笑我碰到問題來求他。我只能繼續喊「法輪大法好」以示抗議,最後他見我不屈服,便不聲不響的離開了工地,而我此時全身上下全是泥土和腳印。當時帶班隊長有:華建炎、楊丁全,打人犯人有李紹兵、李春永。

三、陳家大墳體罰虐待事件

二零零六年三月四日晚十點左右,三大隊隊長普順元以及羅仲武等幾位警察把我從中門喊出,讓兩名勞教犯人拉上柴火前往離三隊大門幾百米處的「陳家大墳」,到達後,讓我在墳前保持站立姿勢,並命令兩名犯人監督不准我打瞌睡,直到我把死人喊醒才可休息。我向他們指出,現在我沒有任何違紀行為,你們這是知法犯法。他們不聽我任何解釋,任由我在寒風中站立到天亮。三月五日早上,不顧我一晚沒睡覺,竟然把我又拖到秧田地,泡在水中,繼續折磨。我向帶班隊長華建炎抗議,他說:「這是管教上的安排。」當天晚上沒有任何緣故又把我拖到墳前體罰。羅仲武問我:「白天還喊不喊『法輪大法好』?」我說:「體罰不止抗議不止!」一會兒羅仲武和管教蘇家山說去買西瓜,就離開墳地消失了。剩下的兩名犯人見狀就開始裝鬼嚇我,然後又動手猛擊我的後腦和前胸,十多分鐘後,羅仲武他們返回,兩名犯人又裝作關心我的模樣,對我噓寒問暖。折磨一晚上後,三月六日早上又繼續讓我在秧田裏泡水,不准閤眼休息。晚上我向羅仲武反映昨晚打人一事,加之見我十分虛弱,當晚暫時沒去陳家大墳。三月七日早上又開始故伎重施,直到三月八日晚,蘇家山管教在墳地說,他這幾天在墳地陪我感冒了,希望我理解他。我說,這是你對我迫害,並不是我造成你感冒,如果迫害終止,我當然也想正常休息,如果以後還有迫害行為,我依然抗議。直到三月九日此迫害才告一段落。參與此迫害的警察有:普順元、羅仲武、蘇家山、何正朝,勞教犯人有:鄧四紅、李紹兵。

針對以上事件,我有以下想法:

1、勞教犯人是否有代替警察行使特權對他人進行打罵體罰的所謂「嚴管權利」?

2、羅仲武等幹警是否有權唆使、縱容勞教犯人對他人進行不法傷害?

3、我因投訴無門而抗議,從而被關禁閉,延期數月,但以上打人的勞教犯人不僅沒受到任何處罰,反而能享受高額減期,這是否公平公正?

4、我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勞教期滿,卻超期關押至今,勞教所並沒有給我以及我的家人任何法律文件,對我的延期是非法的。

我衷心希望各位領導關注以上違法事件,糾正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三大隊警察的違法行為,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公平。

控訴人:蘇昆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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