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金昌市侯有香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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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我叫侯有香,甘肅省金昌市人,生於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以下是我遭受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一月上旬我上北京護法,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專門關押大法弟子的地方,)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叫甚麼地方。是我們當地兩名(不知姓名)人員非法押回,大年三十日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戒毒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我散發真相資料時被金昌市國安特務發現,在當日夜十二點後從家中被綁架。當時抄家時被抄走一本《轉法輪》、一本《新加坡講法》,還有一些師父新經文。在國安局地下室被非法審訊三十六個小時,期間雙手一直銬著手銬。參與迫害者有徐斌、胡晶晶(音)等人。後被非法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迫害,十一月二十九日才放回家。中途曾被公安分局孟家賢以「取保候審」為藉口,騙去我的家人兩千元(後力爭要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又來兩名警察從家中把我騙到濱河路派出所後非法送入金昌看守所迫害,絕食三天後又把我和幾名同修轉到戒毒所強行灌食迫害。參與者:所長劉興國,獄警蔡建軍等人。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我被非法勞教兩年,當時是公安分局孟家賢、李新華等人把我非法押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七大隊一中隊(嚴管隊)被迫害期間,我被強迫超負荷奴役生產,整天被隨意打罵,惡警剝奪大法弟子的一切權利。為了所謂的「轉化」我,九天九夜不讓睡覺(白天超負荷奴役,中午太陽下罰站,晚上整夜強迫我站在門外不讓睡覺)一直到所謂的「轉化」為止。惡警強制我看誹謗大法的書,惡警谷豔玲指使犯人猛打我的頭部、用針扎、皮鞋碾手、全身腳踢拳打、吊背銬、強迫看「天安門自焚」栽贓案電視片。每週強迫寫「思想彙報」,惡警谷豔玲強迫我們寫上「堅決與法輪功徹底決裂」等等惡毒言辭,每月要考核(僅針對法輪功學員),惡警強迫我們照她們說的寫,大隊長戴文琴、戴文琴的哥、靳雪芬等整個「教育」科系統都參與了這種惡行。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日我被釋放回家。回來後,寶林裏派出所幹警謝小峰、陶永前和居委會的一些人幾次到上門騷擾,迫使我簽字,遭到我拒絕後又到我丈夫單位恐嚇,騙我丈夫簽字。碰到所謂的特殊時段謝、陶都要來騷擾。

當年農曆八月二十一日,謝、陶和寶林裏派出所的所長又綁架我到當地戒毒所再次迫害我。十月下旬才放回家。此次是金川區公安分局的李新華主謀的。

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我的弟弟侯有虎(永昌縣河西堡鎮黃家泉三隊村民,鄉村醫生),散發真相資料被人舉報,被河西堡派出所警察和河西堡鎮政府的不法人員共八、九人非法抄家(搶走一本《轉法輪》,一個小錄音機等物品)後遭綁架。當天晚上被縣公安局惡警李國玉等人非法押送到永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於當年三月十三日被押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六大隊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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