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勇,男,三十歲左右。自1999年7.20以來,緊隨邪黨,積極參與對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進行殘酷迫害,在大法弟子被非法拘押期間,極其野蠻凶殘的用電棍電擊並毆打大法弟子。並在「610」的授意下,採用極其卑鄙的特務手段對梨樹縣大法弟子進行蹲坑、跟蹤,致使許多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甚至流離失所。由於迫害大法弟子 「有功」,徐大勇曾被上級嘉獎、表彰,從一名臨時工,被轉為正式工作人員。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二零零八年元旦期間,此人在車庫轎車內與一女子通姦。由於時間過長,造成中毒雙雙死亡在車中。兩天後,被他妻子發現,一月六日火化。在當地爆出醜聞影響很大。
然而縣公、檢、法、司人員封鎖消息,三緘其口,秘而不宣。徐大勇遭此惡報,自食其果,不但害了自己,同時也害了家人。據說他的父母、妻子、孩子處於萬分悲痛之中,而且難以啟齒。
自古言:善惡到頭必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間一到,立即就報」。同時,這件事也在告誡那些現在仍然執迷不悟、繼續為邪黨賣命,並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公、檢、法、司的追隨者們:徐大勇的可恥下場就是你們做惡者的前車之鑑。趕快懸崖勒馬,神給你們痛改前非的日子已經不多了。你們要明白:所有被邪黨利誘直接或間接參與迫害大法、大法弟子的邪惡者們,所造下的罪業是永永遠遠也還不清的呀。惡報,並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所願意看到的。寫出來不是為了仇恨,是希望仍在參與迫害者能夠警醒,引以為戒,正視自己的危險處境。立即停止罪惡行為,並將功補過,贖回自己的未來。
李長福,男,六十歲左右,死前任職農安縣華家鄉雙河川村村長。其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參與當地惡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將大法弟子非法送去勞教,並經常打「小報告」,陷害大法弟子。
2007年10月中旬,惡人李長福騎摩托車外出,在平坦的土道上,摔在地上,口鼻出血,當場死亡,遭了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