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自己 才能更好的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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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我是二零零四年得法的弟子。自得法以來,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大法的指導下和眾多同修的幫助下精進著,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事。但是由於自己的執著心遲遲不去,被邪惡鑽了空子。二零零七年六月十日,我和同修甲在我家中被抓,邪惡從家中搶走一萬多元現金、電腦及一切資料設備,還打傷了同修甲,損失是很大的。在一天兩夜的非法審訊中他們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就把我和同修甲關進了看守所,同修甲被關在二零三室,我在二零二室,在二零三室還有一個兩月前被抓進來的同修丙。

進入看守所的當天下午,面對的就是這十幾平方的小屋和十幾個刑事犯人。犯人中有搶劫的、偷盜的、殺人的、拐賣人口的、同性戀等等,罪行不一,我一下子無法面對這個環境,發自內心的憐憫、厭惡和噁心。看著那些犯人唱啊、喊啊,和一張張笑比哭還難看的面孔,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該做些甚麼,只是有一種恥辱的感覺,最大的恥辱,堂堂的大法弟子,和這些犯人關在一起,那不是恥辱是甚麼?

我哭了。我站在鐵門前喊隔壁的同修甲的名字。她聽到我的聲音有些哽咽,就對同修丙說:霞哭了。接著,我聽見同修丙說:「霞,聽我說,我這是第三次進來了,對於一個大法弟子來說,心中只有師父、大法和無量眾生,沒有任何痛苦可言。你會背經文嗎?我給你背一背《別哀》吧。」我說我會背,同時把《別哀》背了出來。

不知是師父借她的嘴點悟我,還是同修丙那帶有能量的話語打動了我,或許兩者都有吧,就在那一瞬間,我一下子振作起來。我不再流淚,不再無奈,不再不知所措。我明白了自己該怎麼做,如何去做。晚飯我吃了兩個饅頭,我想我得有足夠的精力去做我該做的事。當天晚上,同一監室的十二個人中有六個退出了邪黨組織,相信法輪大法好,並說以前認識過大法弟子,說他們都是好人。有兩個人還跟我學煉功動作。

第二天上午,一個管教把我叫出去說:「你要覺的好就自己煉,不要到處叫人家退黨退團的。」我告訴他,那是我必須要做的。這裏的管教出口成髒,不罵人不說話。我想起師父說過,「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在我的空間場中決不允許這種事存在,我要正這不正確的狀態。於是我發正念鏟除他們背後的一切邪惡因素及邪靈爛鬼,讓他們收斂自己的行為。沒過幾天,無意中聽到那個室長說「你們發現沒有,這些領導們(指管教)變好了,連張醫生(一個很兇惡的獄醫)都變溫柔了,說話客客氣氣的。」我心會意,「修在自己,功在師父」,大法的威力,誰敢不變!

因為不報號,不穿號服,時常「連累」同一監室的人被罰站,這是所謂「對不起」她們的。有的人因為這事兒罵我,我不吱聲。輪到她值班的時候,我替她值,告訴她:「我不是有意讓你們罰站,只是這號不是我該報的,號服也不是我該穿的。因為我沒有罪。」就這樣,她每天自覺的從二報起,一就省了。晚上煉功,那個管教把門踢的「噹噹」響:別煉了,再煉就把你銬起來。我不動不語,頭也不歪一下。接著聽那管教說:「管不了你是不是?管不了就接著煉吧。」監室裏的人笑出聲來,管教走了。

我心裏說:「我是個煉功人,不煉功不學法還是煉功人嗎?我得對的起這三個字。」師父說:「人家說: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裏,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轉法輪》)我想:我來到看守所這裏,就像住店時換了個房間,大法弟子還是大法弟子,一切為我而存在,一切都應該因為我的存在而改變。

有一個搞傳銷的犯人,她把大便拉在了馬桶裏,叫我去倒。我不知道裏面有大便,當倒出來時,把我噁心的夠嗆。這一次沒有做到忍,我數落了她一頓。後來想起師父說「人與人之間心性中的摩擦,我說不亞於這東西,有過之而無不及,也是相當難的。」(《轉法輪》)就不再說她了。但是我告訴她,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不然的話我不會這樣做。過了兩天,她向我道歉,說自己錯了。在她出去那天,走到門外還回頭對我喊:「法輪兒,再見,我走了啊!」她們都喊我「法輪兒」。

一個殺人犯,因為白天的一句話她記恨在心,晚上我煉功她不叫煉,讓我到馬桶那邊去煉。我坐著不動,不理她。她上來踢我兩下,指著鼻子罵我:「不要臉,越不讓煉越煉。」我一動不動,她轉身走了。就在她轉身的那一瞬間,「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理顯現出來。然而我的心一酸,從心裏喊了一聲:師父啊……差一點淚水就掉下來。

一個星期後,同修丙被非法送濟南勞教了。她走的時候,同修甲哭了,我說:「你要挺起來,走出你自己的路來。」「一定要把心擺正,修煉誰也代替不了,只有你自己真正的去修煉,自己才能提高層次。」同修甲不哭了,她明白了。後來,同修甲在看守所呆了三十天回家了。她走了以後,邪惡提審我說:「甲認識的很好,你要認識好了你也回家,人家甲有人照顧,有人來看她。你無依無靠的還自己死抗著,有甚麼好處呢?」意思是讓我說出別的同修來。我告訴他們:「沒人管也沒啥了不起,有神管就足矣了。」他們無話可說,轉身就走了。我不相信同修甲有甚麼「認識」。但我卻相信她家裏的常人為她有所付出,同我一個監室的人說:「她走了,就剩你一個了。」我說:「我師父說了,一個佛一揮手,全人類的病都沒有了。小小看守所用那麼多人幹甚麼,她有她的事做。」

邪惡提審我四次都不了了之。最後非法將我勞教一年三個月。八月十五日這天,他們送我去勞教所。我心裏很坦然。既然宇宙眾神都看著呢,我怕甚麼。要怎麼變化隨其自然。勞教?對我而言那也只不過是住店期間換換房間而已。它們抓了我,判了我,到了濟南之後,一張化驗單告訴它們:有乙肝,不能收勞教。回來的路上,惡警對我說:「不服不行,你就這個命。」我說你信命就別再幹壞事了,最起碼別再迫害法輪功。他不吱聲。

按理該讓我回家。可是邪惡又把我送到洗腦班。這裏除了我,還有兩個人,一個女同修被迫害的主意識不清,另外一個是以前就認識的男同修,這也不是他第一次被抓了。

因為「偶然是不存在的」,是甚麼原因造成被迫害呢?反思自省,是顯示心,是名利情。師父說:「在常人中放不下的心,都得讓你放下。所有的執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種環境中把它磨掉。讓你摔跟頭,從中悟道,就是這樣修煉過來的。」師父在《轉法輪》中還說:「我們有個學員到醫院把針頭給人家打彎了好幾個,最後那一管藥都哧出去了,也沒扎進去。他明白了:哎喲,我是煉功人哪,我不打針了。他才想起來不打針了。」很慚愧,我恰恰是這種人,師父一次次點化、提醒,就是不悟,這不被邪惡鑽空子了嗎?摔了大跟頭。不過我會很快爬起來,奮起直追,決不掉隊,同時正告自己:每一步都要穩健的走好,沒有時間讓你後悔或從新來過。我要是早想到多好呢。

我回首這幾年走過的路,大法已深深的紮根在心底,那是我的命,是我的一切。顯示心理把人弄暈了頭。得法之初曾有過一念:給我一年時間便能修成正果。或許是這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念,叫諸多神仙笑掉了牙。沐浴在大法中,精進再精進,隨著法理一天天清晰,我知道我已不是從前的自己。我功煉的好,法背的好,講真相,發資料,辦資料點,能幹著呢。眾多老同修都沒我知道的多,沒我明白。向內找?那是別人的事,我修的這麼好,找甚麼呢?同修被抓那一定是同修有漏。滿眼看到的都是別人不行。結果找我切磋的人越來越多,都認為我「行」,修的時間短,卻認識這麼「高」。一天晚上做了一個夢,站在床上一隻腳無故的漏了下去。醒來後心想:漏在哪兒了呢?但是由於「忙」,並未深找,任由它擴張、再擴張……。情也是一樣,好像對誰都會動情,都能動情。這個可惡的情,抹不掉,揮不去,隨著思想業返出來的骯髒雜念,攪的人心不安。在夢中過情關從來沒有過去過。醒來後也哭,也氣,也恨。怎麼辦呢?妒嫉心的表露,利益上的執著,今天放下這個,明天放下那個,其實哪個也沒放下,都是口頭表演。一遇到事情就往自己身上想,情不自禁。現在終於明白了,那都不是我。後天形成的我那不是真我,我是大法弟子,我要修煉,其它甚麼都不要。

雖然邪惡鑽了空子,但我並不承認它。相反,我要利用它,來昇華自己,並清除邪惡。在看守所這六十五天的日子裏,三十多年沒有接觸到的事情都接觸到了,感受到了。它是那麼複雜,一個動作,一個眼神都可能觸及到你的哪顆心。隨著法理的昇華,我認真的站在法上去對待每一個人,每一句話,每一件事情。想想同修丙,她因為發《九評》,講真相,散資料,三次被送到這裏來,再想想她第一天對我說的那句話,我對她又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她能這樣做,是因為她抱著那一念:心中只有師父、大法及無量眾生,對於大法弟子沒有任何痛苦而言。說的真好,做的真好。雖然被勞教,我想在那裏她會起到一個大法弟子的作用,她在譜寫自己修煉的過程。當然,每個人修煉的路不同。佛不允許發生的事就不會發生,這是一定的。所以我想:面對眾多要救的人、一切眾生,我們只管去做,去救,這件事情要發生,那麼不會因為你怕它就不發生,也不會因為你不怕它會發生。針對不同的人發生不同的事。其實那裏面都有我們要去的心。

通過學法,我認為我們平時舉手投足之間都是一個過程,當我們修煉結束了,回頭看看自己走過的路,不用師父說,自己就明白了,哪些是被承認的,哪些是不能被承認的,都在那擺著,那就是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的全過程,生命的整體,這是到時候必須要看的。

所以我們現在就應該做好三件事,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要忽視自己肩負的責任與使命,也是每個大法弟子時時刻刻必須要面對、要去做的。讓我們放下所有的執著,從人走出來,用神念去完成我們的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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