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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江西南昌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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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大法學員楊平生,男,1944年生,武寧縣人被非法判刑4年。南昌監獄警察逼他放棄自己信仰。進行關禁閉等迫害,於2007年3月26日迫害致死,27日即被火化。

大法學員黃昕,1971年生,被非法判刑10年,因堅持信仰,被南昌監獄警察酷刑摧殘,並多次關禁閉。在禁閉室被惡警強行脫光衣服,用五千伏電棍電擊身體及生殖器等。

大法學員楊秋林,30多歲豐城人。被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8年,在南昌監獄受到殘酷折磨,獄警多次把他關進禁閉室進行迫害,扒光全身衣服用高壓電棍摧殘他,點擊生殖器等。

大法學員陳俊洪,男,40多歲,2007年非法關押在南昌監獄,獄警為逼他轉化,嚴刑毒打,致使腳被打拐,還逼他拐著腳跑步。冬天關進禁閉室,只拿一床小薄被墊蓋。還逼他全天赤腳站在水泥地上罰站赤著雙腳在冰雪地上走。

大法學員陶富,男,南昌人,教師。2007年3月份被綁架,受到殘酷迫害,惡警穿著皮鞋狠命猛踩他的兩隻腳踝(已經是受傷後骨折),直到踩成粉碎性骨折,之後秘密在南昌勞改醫院但沒有檢查,草率的打下石膏。至今仍非法關押。家中小孩多,生活很艱難,學校也沒有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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