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太太在我們社區的書架上放一本《轉法輪》,希望給有緣人看。但不久我看到時,書上好幾處都被人用鉛筆劃過了,我就把書拿回來,因為再放下去可能就被當作資源回收了。
此事給我很大的觸動,我聯想到平時在無意中,我是否曾經給大法書籍造成毀損的後果而不自知?回想起來,確實好幾次有類似的情況,比如我的父親生前精神狀態不好,衛生習慣也很不好,跟他講大法好,他也似懂非懂。我希望大法能改變他的狀態,就給他一本《轉法輪》並鼓勵他看,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整本書都髒掉了。
我的岳父母住在南部,他們平時都在田裏工作,很少接觸書本。我和太太回去時教他們煉功,也放師父講法錄音帶給他們聽,可是總感覺他們並不很用心。我們還不死心,回北部前為了讓他們熟悉五套功法,就留下一本《洪吟》讓他們照著書本煉。但當我們下一次回南部時,書不但被劃而且也撕破了。
我也想到兩年前,我們到監獄洪法時,送給他們三十本《轉法輪》,後來就沒有再去了,這些書不知還在不在?我於是打電話給當時接待我們的一位科長,打過去時才知道科長已經換人了,新任科長表示他沒有看過這些書,不過他答應找找看。結果他第二天打電話給我說書找不到,並且說可能已經被當作資源回收了。
當時,雖然對一百多名受刑人洪法,但感覺效果不是很好,也沒有人表示要學,然而我們還是一廂情願的送給他們三十本《轉法輪》。想一想,所謂「資源回收」不就是紙張的再利用嗎?那書不就毀掉了嗎?如此的話,跟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毀書,有甚麼區別呢?
常人接觸的都是常人的理,他們沒有真正動念想學,對大法也沒有一定的認識,就不知道珍惜法,而我們作為始作俑者,能沒有責任嗎?如果他們因毀書而被淘汰,我們是不是也要有很大的償還呢?
這種像推銷員一樣送書的情況,時有發生。有一位同事曾經向我抱怨,他的主管不僅送他一本《轉法輪》,還一直要他煉法輪功,讓他覺的很困擾。這一位主管比我早得法,雖然本身不精進,但洪法很熱心,也送出去許多書。我也是因為他的介紹才得法的,但他並沒有送我書,只叫我自己去買,反而被他送書的人,很少有得法的。由此可見,得法和送書之間,並沒有甚麼必然的關係。
交流這個問題時,有位協調人建議可以用借的方式,畢竟如果書還要歸還,負有保管責任,就比較不會去污損。也有人說可以讓對方自己去買,或者由我們幫他買,畢竟願意花錢買書,多少有想學的念頭,而且花了錢應該也會比較珍惜吧!
此外,有的同修對大法的書不太在意、隨便放,久而久之書就變形或髒掉了。想一想,書上每個字的背後都有層層層層的佛道神,我們不嚴肅對待能行嗎?
以上是個人體會,如有不當之處,敬請慈悲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10/13/101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