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言論自由多與少,有和無的問題
西方言論自由再怎麼「虛偽」,中共喉舌媒體包括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在內都是可以在西方出版發行和全天候播出的,西方人也沒有建造防火牆去封鎖黨的新華網。反過來,中共卻不讓西方自由媒體進入大陸,還嚴密封鎖海外網站。所以,言論自由對西方來說,是「多與少」的問題,對中共來說,卻是「有和無」的問題。
新華社用「某某駐外記者在法國電視台唇槍舌劍」,「多少法國人看到了我的觀點,就改變了看法」張丹紅們,那麼,為甚麼不同樣讓西方或者批評中共的聲音在中國大地上「唇槍舌劍」,也去改變中國人民的看法呢?
2、是吃不飽不能要人權,還是吃飽了不需要人權?
「人權就是生存權,就是溫飽權」,這是中共應付人權責問的口頭禪。意思就是溫飽沒有解決,就不要來談甚麼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當然,這種說法本身很無恥。人越沒飯吃,越需要有說話的自由,不然,被餓死都沒有人知道,多冤枉。
在北京奧運召開的前4天,張丹紅在接受德意志電台採訪時稱,中國使4億人脫貧,說明「中國共產黨比世界上任何一支政治力量在實踐人權宣言第三條方面的貢獻都要大」。
既然中共替這麼多人解決了溫飽,按照中共過去的人權理論,那給他們言論和信仰自由權利,不是正當其時嗎?為何在張丹紅們看來,反而成了中共不給百姓自由的藉口呢?
3、不讓外界去親自調查,怎麼能解決西方人對中國的誤解問題?
張丹紅們質問西方人的一句常用話就是,「你親眼見過嗎?你能拿出證據嗎?」新華社在炒作中更是感覺真理在握,也向西方人嚷嚷要「真相」。
可是,西方人想要去「親眼看見」,中共敢讓他們去嗎?拉薩事件發生時,所有的外國人都被趕走了,外國記者如何能拿到第一手資料?奧運還沒開幕,中共就把上萬法輪功學員抓到監獄裏了,到北京的西方記者如何能接觸到真相?由非法輪功學員組成的「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收集了很多證據,包括法輪功倖存者的獄中經歷,跟很多器官移植醫院大夫的直接通話錄音,以及許多其它間接證據,都證明著活摘器官的真實性和殘酷性。但是,中共就是不讓調查團親自去大陸進行獨立調查。
所以,張丹紅們在「理直氣壯」的批評別人沒有證據時,有沒有想到更應該敦促中共打開牢門,讓外界自由的採訪那些受到壓迫的人們呢?這才是讓真相大白天下的唯一途徑。
4、自由就是「我說甚麼你都要刊登」嗎?
有人說,西方不是新聞自由嗎?那我說甚麼它就應該登甚麼。要不然,就是假自由。其實,每個媒體都有自己的理念和偏好,新聞自由的體現不是每家媒體甚麼都登載,你說甚麼,人家就要登甚麼。作為一個正常的寬鬆的自由環境,言論自由體現在不同理念的媒體都可以同時存在(當然在道德底線的範圍內)。如果沒有媒體願意說出你的話,你也有機會創辦自己的媒體。中共不是收買和資助了許多海外中外文媒體嗎?中共利用西方言論自由來統戰,來打擊中共的批評者,甚至攻擊西方言論自由,正好反襯中共的流氓本性。
5、張丹紅們是在為中共辯護還是為中國辯護?
張丹紅討好中共甚至都有點昏了頭。她認為中共封鎖自由西藏和法輪功網站,就如同「在德國也不能打開兒童色情或極右翼黨派的網站」。要知道,中共封鎖法輪功網站這麼久了,也沒有用張女士這種邏輯來開脫罪責。新華社力挺張丹紅的文章中,大都也迴避這個糟糕的比喻。也難怪這種不當對比會引發德國公眾的強烈反彈。
這裏,向張丹紅們推薦一個人,一本書──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哈佛大學的政治哲學教授,以及他的一本影響深遠並被廣泛閱讀的著作《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羅爾斯提出了一個叫原始狀態的假設,在這個狀態裏,制定政策的人並不知道未來的自己會處在甚麼樣的社會階層,有可能是高官,有可能是記者,也有可能是農民或者乞丐,那麼,如何制定政策才對自己最有利,才最有公平和正義呢?羅爾斯的結論是,第一,人人都要有平等的言論和政治權利,第二,要使社會最弱勢群體的利益和權利得到最大化的保障,俗稱「最大最小化原則」,用符號表示就是Max(Min)。
運用這一理論來看待張丹紅們,他們應該為保護被強權欺壓的群體的基本權利而奮鬥才對他們自己最有利。幫助法輪功學員,維護社會的公正,最終就是在幫他們自己。
張丹紅們愛黨,但是黨不一定永遠愛張丹紅們。卸掉這種壓在人民身上的精神枷鎖,解體這個禁錮人們思想和自由的中共惡魔,才是中國人民的真正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