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的婚姻本是非常不幸的。婚後,丈夫的壞脾氣和貪婪、自私的本性也暴露無遺。婚後好幾年,丈夫都不讓我買衣服,家裏的一切都要聽他的安排。我若想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一點事就必須得跟他大吵一場,否則我永遠沒有自己的權利,甚至我收拾房間他都要發火,我只好趁他不在家時收拾屋子。但他回家看到了,立刻大發雷霆,馬上把收拾好的屋子搞亂。一到節假日,本想好好休息放鬆一下,他卻大喊大叫的訓斥我,攪的我不得安寧。
這種吵吵嚷嚷的生活令我每天揪著心過日子,痛苦萬分。回想當初錯過了那麼多美好機緣,我的心在暗暗哭泣,大有紅顏薄命之感。孩子一歲多時,有一天他在孩子面前訓斥我,孩子竟用憐憫的眼神看著我。我想,我不能再這樣軟弱的忍下去,我要讓他知道我也不是好惹的,從此我開始了反抗。與他抗爭的結果,我有了自己的權利。但漸漸的,我發現我的優點不但沒有影響、改造了他,反倒被他影響、改造了。我學會了吵架,我不再會柔聲細語的說話。我內心想做個賢妻良母、想要夫妻相敬如賓的美好願望徹底破滅。我看到自己的無奈和變化感到無比悲哀。每天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我怕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產生了要和他離婚的想法,開始整天把離婚掛在嘴邊,他當然不同意離婚。我只好每天生活在痛苦中,漸漸的臉上失去了往日的白皙和光澤,皮膚變的暗淡,整日愁眉苦臉。
就在這時,我喜得大法,立刻像換了個人一樣,又變的開朗起來。但是矛盾仍在不斷的發生,仍像當初一樣動離婚的念頭。後來想到師父說的「離婚總不是件好事,但是往往對方又很難說服,事情就很難辦,不過甚麼情況也都有,其中不排除去甚麼心。無論怎樣我們自己都要做好。」(《美國中部法會講法》),我就放棄了離婚的打算。隨著修煉層次的提高,有一天忽然悟到,我們剛結婚的時候,關係並非如此糟糕,我應該認真的向內找找自己是否也有責任,以及問題的根源所在。我開始彌補我對他的傷害,主動跟他改善關係,儘量關心他,甚麼事情都不與他計較,遇事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而不是過去那種常人中的忍。不知從何時開始他的脾氣漸小了。
在學法中,我明白了甚麼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磨難就是在還所欠的業債。明白了這層法理,心中對他充滿了慈悲,更加善待他。現在我的家庭和睦,其樂融融,常人的一切煩惱早已煙消雲散。一些家庭破裂的人看到我的家庭破鏡重圓,很羨慕我在大法修煉中得到的幸福和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