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群明,家住石家莊市沿西街五十二棟四單元二零一室。2000年7月被以辦學習班為名非法關押在建大派出所二樓會議室,20多天才放回家。2000年8月因修煉法輪大法被石家莊三九啤酒責任公司單方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實際相當於開除廠籍),被迫失業。
2000年12月劉群明騎自行車證實大法,自行車前面掛著「法輪大法好」的牌子,背上寫著 「真、善、忍」,在石家莊大街上穿梭行走,被惡警綁架到中山西路派出所,後被建大派出所劫回,非法勞教三年。
2003年3月9日上午,劉群明被石家莊長安公安分局、長豐派出所二、三十名惡警從家中非法抓走,同時被抄家,財物被洗劫,被抄的個人財產有電視機一台、錄像機一台、菲利普收錄機一台、VCD一台、隨身聽4、5個,現金1000多元,另有存摺兩個,一個存摺有2萬元,一個存摺有幾千元。
二零零八年中共邪黨以「保奧運」為由大批抓捕大法弟子,於七月七日上午11點許,惡警們用撬槓把大法弟子劉群明家防盜門撬開,把木門砸爛,闖進院內,將電腦等物品洗劫一空,並綁架劉群明。
從被綁架開始,劉群明就絕食反迫害,本來就瘦弱的身體,經過十幾天的非法拘留更顯虛弱,當被送入勞教所時身體出現嚴重病態,勞教所拒收。
由於身體遭受嚴重摧殘迫害,劉群明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晨去世。中共邪黨迫害善良老百姓欠下的又一筆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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