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胡其利上訴 中級法院草草「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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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刑庭庭長高志新當庭承認: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煉法輪功是犯法的,但卻給大法弟子胡其利判了四年(9月29日下的判決)。胡其利不服,委託正義律師於10月9日向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期望二審能夠真正的公開開庭,給自己一個說話的機會,還自己一個公正。然而,面對律師有理有據的陳述和家屬一次次的苦口婆心,10月16日,雙鴨山市中級法院還是違心的選擇了不開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由於尖山區法院在庭審過程中,多處違背司法程序,對當事人誣判,所以案子轉到中級法院後,胡其利的家人(包括80來歲的雙親)把希望寄託在中級法院上,一趟一趟的到相關部門去找。

多次找到中級法院刑庭庭長劉慶義,要求公開開庭,並說明尖山區法院如何違法、給法輪功所謂定罪的依據是違憲的以及現在很多北京正義律師從法律角度論證修煉法輪功合法等等……,可劉慶義根本聽不進去,不耐煩的往出攆,要麼就打官腔說:相信我們會公平、公正的處理。家屬找到具體刑庭辦案人馮敬坤,同樣也是搪塞。期間,律師不斷的打電話催促法院公開開庭,但馮敬坤關心的是律師趕緊把辯護詞給他,好名正言順的結案。

整個過程中,中級法院嚴重違法:

1、 一審明顯未查清事實的情況下,置當事人與辯護律師重新開庭的要求於不顧,違法做出裁定。
2、 未告知律師和當事人合議庭成員,剝奪了當事人的申請迴避權。
3、 在未聽取律師的辯護意見的情況下,違反二審應當公開開庭審理的原則。

中級法院說的好聽,打著公平、公正的幌子,實質是在走過場、不負責任的草菅人命。這麼嚴肅的,決定一個人生命和前途的大事,雙鴨山市中級法院卻視同兒戲,出現嚴重的錯誤:把雙鴨山市尖山區人民法院(2009)尖刑初字第77號刑事判決書寫成第106號刑事判決書。就如同尖山區法院開庭時公訴人可以冒名頂替一樣。

沒有任何一條現行的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中級法院對法輪功誣判的所謂法律依據是兩高的司法解釋和刑法300條,而這兩項本身是和信仰自由相違背的,是違憲的,同時那裏面也沒有提到法輪功是邪教,那麼用對待邪教的處理條款給法輪功定罪不是強拉硬套嗎?這連小學生都明白的道理,不知道中級法院的相關人員你們是怎麼想的,是真的不明白還是不想明白,還是明知而故犯?很明顯這是中共邪黨為了打擊法輪功找的沾不上不邊所謂「依據」,這不和當年的「文革」一樣嗎?

不管出於甚麼動機和原因,作為執法者,你給判錯了,將來不承擔責任嗎?哪次「平反」不是殺一批參與者平民憤,中共歷次都是這麼幹的。可能你會說,我是在執行上面的政策,上面的「法律」。就像劉慶義和馮敬坤說的,開庭不開庭我說了不算,這都是審判委員會定的。

可是你是具體參與者、執行者,沒有你一份嗎?

法院具有司法獨立性,任何部門都不得干預其司法公正,可對法輪功的誣判,法院卻是在「610」的直接操控下,完全喪失了法律的尊嚴胡其利的老父親多次找到市委「610」主任于永江,於說:我說了不算,我不管。

讓我們看看,對胡其利的迫害真的和「610」沒有關係嗎?

2009年8月5日在雙鴨山市公安局四樓會議室,雙鴨山市委「610」主任于永江主持會議,會議內容是協調定案會,預謀對大法弟子胡其利進行迫害。參加會議的有市委「610」、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檢察院、派出所、尖山區法院,並要求各單位協助辦案,在9月15日前尖山區法院審理完畢。

各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想必你們都知道,日前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等五名高官。

西班牙同國際上的許多國家都簽有司法引渡條約,只要這些被告人踏入與西班牙簽有司法引渡條約的國家的境內。就可以向西班牙法官提出下達通過國際刑警的國際逮捕令,西班牙司法就有權向被告當時所在的國家提出司法引渡要求,將被告們押至西班牙受審。對迫害元凶來說是無法挽回的罪有應得的報應。

不同程度的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法律制裁的那一天很快就會到來,希望你們不要跟著惡首行惡,當陪葬品,即使現在公開幫不了大法弟子,也要保持沉默,站穩立場。你們知道嗎?很多人已經認清這場迫害,他們操控的機構和爪牙有的已在保留證據,以期將來幫助審判,為自己參與迫害的罪行開脫,請你們一定要三思,為自身著想,也不要繼續跟著做壞事。

中級法院終審裁定人員(區號:0454):


審判長:陳飛 4282722 (辦) 13504858993
審判員:趙大偉 4282722 (辦)
審判員:馮敬坤 13504648838
書記員:張藝凡

8月5日參加會議的有:
于永江:市委防範處理某教辦公室 6103990 4464607 13339333690
郭華毅 市委防範處理某教辦公室 6103770 13946638278
王曉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4297123 15331811111
李蘭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4289610 4245588 13349339618
劉慶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刑庭科長 4286127 13304888999
劉文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4261544 4288999 13304887703
趙曉東
杜佔一 市公安局610 4233106 4248910
姜楓 尖山區法院 13504858006
高志新 尖山區法院 13019044496
陳玉芹
李洪波 立新派出所 所長 15046825798
禚愛民 立新派出所 警長  1394662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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